转自:中国建设新闻网
2023年12月18日,天津市北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天津某能源有限公司涉嫌存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行为,执法人员依法要求该公司立即整改。2024年1月2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人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并依法予以立案。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北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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