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网站披露,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被上海市徐汇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处罚。
(图源:信用中国网站)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上海市徐汇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第2120230186号显示,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被罚4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曾用名:中国建筑土木工程公司第四建筑公司) ,成立于1952年,中国建筑集团成员,位于山东省青岛市,是一家以从事房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丁灏。
(图源: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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