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本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事项具体内容分别详见于公司2024年3月8日及2024年3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号2024-06)和《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号2024-09)。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25日(星期一)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上午9:15至2024年3月25日下午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01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召集人:董事会
6、主持人:卢志高董事(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卢志高董事主持本次会议)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1,223,670,98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51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209,684,34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3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3,986,63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33%。
2、外资股东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外资股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外资股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外资股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14,506,63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3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520,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13,986,63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33%。
4、外资股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5、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金杜(无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股东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 关于选举胡汉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3,598,5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34,2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09%;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7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77%。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0 关于审议专职董事长2022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及绩效年薪兑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1,365,8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44%;反对12,305,1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758%;反对12,305,1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82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3.00 关于选举杨文昭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3,598,5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34,2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09%;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7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77%。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无锡)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现场参会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金杜(无锡)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4-11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星期一)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3月22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 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现场出席董事7名,委托出席董事2名,其中公司董事胡汉杰先生、杨文昭先生、卢志高先生、孙静波女士、甘先国先生、李晓先生、马新彦女士均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周晓峰先生、马野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以现场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周晓峰先生委托甘先国先生进行表决,马野驰先生委托李晓先生进行表决。
3. 会议由胡汉杰董事长主持。
4. 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选举胡汉杰董事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胡汉杰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胡汉杰,1964年出生,籍贯河南叶县,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工学院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本科毕业,吉林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毕业,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一汽内饰件厂副厂长、一汽贸易公司红旗轿车中南区负责人、长春塔奥金环汽车制品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一汽集团车身厂厂长、一汽解放车身厂厂长兼总装配厂厂长、一汽解放卡车厂厂长、一汽解放总经理助理兼卡车厂厂长、一汽解放副总经理、一汽吉林总经理兼党委书记、一汽大众副总经理兼销售公司总经理、一汽解放常务副总经理、一汽解放事业本部常务副本部长兼党委副书记、一汽集团总经理助理兼解放事业本部本部长兼党委书记、一汽集团总经理助理兼解放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胡汉杰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截止公告披露日不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变动,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补选,胡汉杰董事长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杨文昭董事任战略委员会委员,补选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胡汉杰(主任委员)、杨文昭、孙静波、甘先国、李晓
提名委员会:马野驰(主任委员)、胡汉杰、马新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马新彦(主任委员)、周晓峰、李晓
审计委员会:李晓(主任委员)、卢志高、马野驰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4-12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星期一)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胡汉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胡汉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胡汉杰先生简历
胡汉杰,1964年出生,籍贯河南叶县,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工学院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本科毕业,吉林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毕业,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一汽内饰件厂副厂长、一汽贸易公司红旗轿车中南区负责人、长春塔奥金环汽车制品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一汽集团车身厂厂长、一汽解放车身厂厂长兼总装配厂厂长、一汽解放卡车厂厂长、一汽解放总经理助理兼卡车厂厂长、一汽解放副总经理、一汽吉林总经理兼党委书记、一汽大众副总经理兼销售公司总经理、一汽解放常务副总经理、一汽解放事业本部常务副本部长兼党委副书记、一汽集团总经理助理兼解放事业本部本部长兼党委书记、一汽集团总经理助理兼解放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胡汉杰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截止公告披露日不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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