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并报表内的担保
(1)担保的审议情况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安排,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81,05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有效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并由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2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13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授信额度进行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77)。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安排,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6,8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有效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并由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2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授信额度进行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9)。
(2)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分别就下属18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与银行签订了担保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1、长沙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2,000万元。
2、北京怡佳永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最高债权额度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500万元。
3、深圳市安新源贸易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
4、江苏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金支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金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5、江苏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狮山路支行签订《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狮山路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
6、河南省一马食品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最高额融资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900万元。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900万元。
7、郑州丰和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额度授信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960万元。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960万元。
8、河南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未来路支行签订《综合授信协议》,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未来路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
9、成都市怡亚通仙湖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小天竺支行签订《综合授信协议》,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小天竺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
10、成都市怡亚通仙湖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11、福建省中银兴商贸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额度授信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5,300万元。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5,300万元。
12、北京怡佳永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右安门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右安门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13、广西怡亚通大泽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与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公司与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3,850万元。
14、广州怡泽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协议》,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15、武汉市大鸿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硚口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硚口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16、柳州市友成合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签订《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500万元。
17、浙江百诚未莱环境集成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
18、浙江卓诚数码电器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4,000万元。
19、浙江信诚电器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20、海南怡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协议》,借款金额为人民币800万元。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800万元。
21、深圳市安新源贸易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协议》,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22、北京怡佳永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坛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坛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23、广西怡亚通大泽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平安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保理合同》及其配套/附属文件,总融资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与平安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3,600万元。
24、深圳市安新源贸易有限公司与平安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保理合同》及其配套/附属文件,总融资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与平安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2,400万元。
25、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平安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保理合同》及其配套/附属文件,总融资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与平安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6,000万元。
(3)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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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748,092.00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497,239.27 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294,292.00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888,584.06万元的258.20%,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30,477.29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8,324.40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81,646.21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888,584.06万元的20.44%。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授信额度进行担保预计的公告》;
4、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5、《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6、《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授信额度进行担保预计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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