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拟使用1,500万元(含)至3,000万元(含)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57.825元/股(含),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一一出售,回购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31,104股,占公司总股本44,400,000股的比例为1.2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4.30元/股,最低价为20.5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7,431.0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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