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2月18日收到公司总经理卢永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卢永强先生因工作重心调整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卢永强先生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山东基地总经理职务。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刘继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兼任江苏基地总经理,聘任卢永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山东基地总经理。相关人员简历如下:
1、刘继春,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66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毕业于南京林业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大河纸业集团濮阳龙丰纸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亚太森博(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级),金东纸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宁波中华纸业有限公司、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董事等,现任公司董事、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党委书记。
2、卢永强,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76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荣获2013-2015年度宁波市劳动模范。历任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生产总监、宁波中华纸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已披露信息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未持有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4-003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于2024年2月18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2月21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以现场、视频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林新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公司聘任刘继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同第十一届董事会。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提名,公司聘任卢永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同第十一届董事会。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议案公司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三位委员王全弟先生、谢单先生、林新阳先生均同意聘任以上两位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根据董事会提供的有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同意聘任上述人员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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