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楚江新材”)分别于2023年4月26日和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及孙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59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其中: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全资子公司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鑫海”)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电材”)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16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全资子公司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合金”)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3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高精铜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83,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全资子公司芜湖天鸟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天鸟”)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35,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和2023年5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和其他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1、根据全资子公司安徽鑫海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安徽鑫海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东支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城东支行”)申请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徽商银行城东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安徽鑫海的担保余额为8,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安徽鑫海的担保余额为13,000万元。
2、根据全资子公司楚江电材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楚江电材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东支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城东支行”)申请2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徽商银行城东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楚江电材的担保余额为131,36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楚江电材的担保余额为153,360万元。
3、根据全资子公司楚江合金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楚江合金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东支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城东支行”)申请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徽商银行城东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楚江合金的担保余额为24,5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楚江合金的担保余额为29,500万元。
4、根据全资子公司楚江高精铜带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楚江高精铜带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东支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城东支行”)申请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徽商银行城东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楚江高精铜带的担保余额为42,6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楚江高精铜带的担保余额为52,600万元。
5、根据控股子公司芜湖天鸟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芜湖天鸟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东支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城东支行”)申请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徽商银行城东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芜湖天鸟的担保余额为18,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芜湖天鸟的担保余额为19,00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情况如下:
备注: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5MA2W03YP95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姜纯
5、注册资本:48,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0年07月07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泥汊镇工业区1号
9、经营范围:无氧铜杆线、光亮铜杆、铜线材、合金复合铜线丝、精密铜束线、精密铜绞线、高精高导镀锡线丝、高精高导镀锡束绞丝、超细电子铜丝材、新能源汽车铜线、光伏铜导体、电线电缆用高性能铜导体的加工、销售;金属制品的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1、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安徽鑫海100%股权,安徽鑫海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98.73%(截至 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13、安徽鑫海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二)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5677560931C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姜纯
5、注册资本:56,777.3583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8年07月08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泥汊镇工业区
9、经营范围:导电铜杆、电线、电缆、电磁线生产、加工、销售,高科技导电材料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废旧五金家电、电子电器产品、线缆回收拆解;再生金属提炼、熔铸、加工、仓储、销售(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1、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楚江电材100%股权,楚江电材为全资子公司。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79.80%(截至 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13、楚江电材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三)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754891516N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姜纯
5、注册资本:10,471.5212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3年11月10日
7、营业期限:2003年11月10日至2037年11月09日
8、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桥北工业园区红旗工业园
9、经营范围:有色金属(不含贵金属)加工、销售。五金电器、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电线电缆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和禁止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1、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楚江合金100%股权,楚江合金为全资子公司。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52.35%(截至 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13、楚江合金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四)安徽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安徽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MA8NC1GW48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姜纯
5、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1年11月01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8号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家限制或禁止经营的除外);许可项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1、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楚江高精铜带100%股权,楚江高精铜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40.86%(截至 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13、楚江高精铜带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五)芜湖天鸟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芜湖天鸟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7MA2WJNN37F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王刚
5、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4日
7、营业期限:2020-12-24 至 无固定期限
8、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龙腾路78号
9、经营范围:航空航天结构技术、高强防弹技术、新型复合材料技术、环保技术、化纤新材料技术、碳纤维纺织技术开发应用;化纤织造加工,碳纤维制品、玻璃纤维制品的制造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1、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芜湖天鸟90%股权,芜湖天鸟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64.91%(截至 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13、芜湖天鸟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徽鑫海担保时,与徽商银行城东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2024013100000105
3、签署日期:2024年2月4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6、被担保方: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东支行(乙方)
8、保证最高金额:5,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在保证期间内,乙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楚江电材担保时,与徽商银行城东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2024013100000102
3、签署日期:2024年2月4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6、被担保方: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东支行(乙方)
8、保证最高金额:22,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在保证期间内,乙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楚江合金担保时,与徽商银行城东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2024013100000106
3、签署日期:2024年2月4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6、被担保方: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东支行(乙方)
8、保证最高金额:5,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在保证期间内,乙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楚江高精铜带担保时,与徽商银行城东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2024013100000103
3、签署日期:2024年2月4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6、被担保方:安徽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东支行(乙方)
8、保证最高金额:10,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在保证期间内,乙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芜湖天鸟担保时,与徽商银行城东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2024013100000104
3、签署日期:2024年2月4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6、被担保方:芜湖天鸟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东支行(乙方)
8、保证最高金额:1,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在保证期间内,乙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的相关事项已经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和2023年5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本次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原因是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有利于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能够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属于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全资子公司安徽鑫海、楚江电材、楚江合金、楚江高精铜带及控股子公司芜湖天鸟(公司持有芜湖天鸟90%股份),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其资产优良、经营良好,财务指标稳健,预计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对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
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芜湖天鸟提供担保时,芜湖天鸟其他股东未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虽然芜湖天鸟其他股东未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但公司对芜湖天鸟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均处于公司有效控制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为人民币476,260万元(其中:为安徽鑫海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000万元、为楚江电材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3,360万元、为楚江合金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9,500万元、为楚江高精铜带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2,600万元、为芜湖天鸟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9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未经审计)的75.93%。
公司担保事项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与徽商银行城东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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