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重庆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巴南金管罚决字〔2024〕1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一、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盛支行 二、周勤(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盛支行原业务部经理) 三、张仕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盛支行原副行长)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违规变相超权限发放贷款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 |
行政处罚依据 |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三十五条;《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一、对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盛支行予以罚款人民币五十万元 二、对周勤予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 三、对张仕永予以警告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巴南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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