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日收到《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4司冻0201-1号)及相关司法材料,公司股东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厦建设”)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被两次执行轮候冻结,具体如下:
一、轮候冻结情况
轮候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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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轮候冻结分为两轮,除申请执行人及案号不同外,其余信息均一致。轮候冻结顺序为:
1、申请人为安徽合康物资有限公司,案号为(2023)皖01执恢92号的案件;
2、申请人为合肥金康物资有限公司,案号为(2018)皖01执恢37号的案件。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2024年1月31日,广厦建设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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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广厦建设、楼忠福先生及楼明先生所持股份均被执行轮候冻结。
三、其他说明
广厦建设现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截至目前,广厦建设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事项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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