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天富集团提供担保的实施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天富集团提供担保的实施公告
2024年02月01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4-临021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天富集团提供担保的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本次为天富集团提供担保10,0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730,400万元,其中为天富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余额632,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事项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及其所属全资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公司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9.85亿元,用于其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及信托贷款等各类借款事项,其中为天富集团在北京银行不超过2.30亿元借款提供担保。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天富集团在北京银行借款已提供担保1亿元(含本次担保)。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近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天富集团向北京银行办理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10,000万元。天富集团、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建电力集团”)就上述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并签署《反担保合同》,承担连带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52小区北一东路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伟

  注册资本:1,741,378,100元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电力能源资产运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金融信息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工业设备维护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备维修、设备租赁;节能技术推广服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富集团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数据来源:天富集团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以上数据均为合并数

  审计单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富集团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6.3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天富集团1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与北京银行签署《保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壹亿元整(¥100,000,000元)。

  2、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天富集团、中新建电力集团就上述10,000万元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并签署《反担保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人)

  2、乙方: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反担保人)

  3、丙方: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反担保人)

  4、主债权金额:10,00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保证担保

  6、担保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前述全部借款时止。

  7、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其与贷款银行签署的前述保证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甲方凡因履行前述借款担保责任[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担保中代偿或支付的主债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所有律师费用;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及实现反担保权利的各类诉讼及非诉讼费用等]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730,40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18.1518%;其中为公司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担保余额68,40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1.0646%;新疆天富绿能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余额3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8529%;为天富集团及其关联方担保余额632,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2.2343%。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反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4-临022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

  股份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024年1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9.00元/股的价格回购股份,拟动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临009)及2024年1月2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4-临019)。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602,9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4%,购买的最高价为5.27元/股、最低价为5.19元/股,已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58,49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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