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陕西网警在微信公众号“陕西网警巡查执法”发布了10起打击谣言的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在网上编造“2024年1月1日辅警将全面转正”“桥梁护坡垮塌致3人死亡”“车祸死人”“有人喝酒跳桥”“发生火灾”等谣言,目前涉事人员均被属地警方依法进行处罚。
其中,商洛某媒体公司利用AI编造发布了“陕西榆林定边县,5人因取暖不幸中毒身亡”的不实信息,其主要负责人予以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蒋某某编造“2024年1月1日辅警将全面转正”网络谣言
2024年1月10日,网民蒋某某在短视频平台发布“2024年1月1日辅警将全面转正”的不实信息。经查,蒋某某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编造“辅警将全面转正”谣言信息引发网民关注讨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目前,西安警方依法对蒋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郭某编造“桥梁护坡垮塌致3人死亡”谣言
2024年1月11日,网民郭某在某自媒体平台发布文章称:“1月11日早8时许,宝鸡渭滨区某段铁路护坡突然发生垮塌,致使一辆三轮车连同5人被塌方掩埋,3人遇难”。经查,有关内容系郭某为博流量蓄意编造,造成恶劣影响。
目前,宝鸡警方已依法对郭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段某编造“车祸死人”谣言
在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2024年1月4日,网民段某在某视频平台发布视频称“桥底关中环线十字路口发生交通事故死人了”。经核实,该交通事故未发生人员死亡,有关内容系其蓄意编造。
目前,咸阳泾阳警方已依法对段某予以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周某编造传播网络谣言
2024年1月2日,周某通过微信公众号编造发布 “子摆摊卖香蕉,卖出12斤,获利9块6,被市监局罚款5.5万”的虚假不实信息。经核实,有关内容系周某博取粉丝关注、吸引流量蓄意编造。
目前,铜川警方已依法对周某予以行政罚款500元处罚。
戴某造谣发生火灾
在此次陕西网警发布的典型案例中,2024年1月5日,网民戴某在某视频平台将山东某市火灾视频发布在自己抖音、今日头条账号上,为博取流量,编造虚假谣言将火灾发生地说为富平。
目前,富平警方已依法对戴某予以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张某编造发布“有人喝酒跳桥”谣言
2023年12月25日,网民张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并配文称“有些人喝酒喝的跳桥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核查,有关内容为蓄意编造。
目前,延安警方已依法对张某予以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杜某某等人传播涉一氧化碳中毒事件谣言
2024年1月6日,榆林定边发生一起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定边杜某某、孙某某、霍某某、高某某、徐某某、田某某道听途说,未经核实在直播间或微信群中传播、发布该事件相关不实信息,造成恶劣影响。
目前,榆林警方已依法对杜某某、孙某某分别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对霍某某、高某某、徐某某、田某某分别予以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赵某发布谣言案件
在此次发布的另一起典型案例中,2024年1月10日,网民赵某为博得眼球吸引流量,在某视频平台发布视频称“某镇一老人死在家中几天后才被发现”,造成恶劣影响。经核实,该视频内容为虚假信息。
目前,汉中警方已依法对赵某予以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
刘某造谣诽谤他人
2022年11月以来,安康市汉滨区早阳镇刘某因个人恩怨,在网络平台编造陈某私生活虚假信息,侮辱他人,给陈某生活造成不良影响。经查,有关信息系刘某蓄意编造。
目前,安康警方已依法对刘某予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200元。
某媒体公司利用AI编造传播谣言
2024年1月10日,商洛某媒体公司通过视频号发布“陕西榆林定边县,5人因取暖不幸中毒身亡”的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查,商洛某媒体公司编辑人员在未认真核实信息真实性情况下利用AI编造发布了谣言信息。
目前,商洛警方已依法对商洛某媒体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予以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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