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12日、2023年6月2日,与鞍山新融兴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新融兴”)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公司将持有的鞍山鞍重矿山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鞍重”)80%股权、辽宁鞍重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鞍重”)80%股权转让给鞍山新融兴。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预计2024年将与鞍山鞍重、辽宁鞍重及公司相关客户就之前已签署的振动筛、给料机、破碎机等相关产品及PC构件等产品合同,重新签署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0元的三方协议,拟将公司在原合同中享有的权利与义务转让给鞍山鞍重、辽宁鞍重,原合同其他内容不变,未约定事宜按照原合同内容执行。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杨永柱先生控制的企业鞍山新融兴是鞍山鞍重和辽宁鞍重的控股股东,分别持有鞍山鞍重和辽宁鞍重8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杨永柱先生系公司关联方,故鞍山鞍重和辽宁鞍重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止本公告日,杨永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852,2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54%。
(三)本次交易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一)交易对方名称:鞍山鞍重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鞍千路294号
2、法定代表人:黄涛
3、注册资本:11000 万元人民币
4、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300MA10W3KY7W
6、成立日期:2021年2月3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矿山机械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销售代理,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结构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住房租赁,矿山机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鞍山新融兴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持股80%,公司持股20%。
9、历史沿革:鞍山鞍重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公司2023年转让80%股权给鞍山新融兴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并于2023年7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转让后,公司持有鞍山鞍重20%的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鞍山鞍重的总资产 23,681.27 万元,负债总额 11,518.7万元,净资产12,162.57万元,2022年度鞍山鞍重营业收入12,557.94万元,净利润-1,067.2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3年9月30日,鞍山鞍重总资产25,850.35 万元,负债总额13,660.22 万元,净资产12,190.13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鞍山鞍重营业收入7,578.64万元,净利润-77.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杨永柱先生控制的企业鞍山新融兴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是鞍山鞍重的控股股东,持有鞍山鞍重8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杨永柱先生系公司关联方,故鞍山鞍重为公司关联法人。
12、经查询,鞍山鞍重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对方名称:辽宁鞍重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胜利北路900号
2、法定代表人:温家暖
3、注册资本:16000 万元人民币
4、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304MA10W4E629
6、成立日期:2021年2月3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矿山机械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销售代理,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结构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住房租赁,矿山机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鞍山新融兴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持股80%,公司持股20%。
9、历史沿革:辽宁鞍重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公司2023年转让80%股权给鞍山新融兴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并于2023年7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转让后,公司持有辽宁鞍重20%的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辽宁鞍重总资产 13,948.54 万元,负债总额 1,908.06 万元,净资产12,040.48万元,2022年度辽宁鞍重营业收入4,636.63万元,净利润-2,056.7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辽宁鞍重总资产13,111.93 万元,负债总额709.23 万元,净资产12,402.7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辽宁鞍重营业收入3,468.86万元,净利润395.8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杨永柱先生控制的企业鞍山新融兴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是辽宁鞍重的控股股东,持有辽宁鞍重8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杨永柱先生系公司关联方,故辽宁鞍重为公司关联法人。
12、经查询,辽宁鞍重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拟与鞍山鞍重、辽宁鞍重及公司相关客户就之前已签署的振动筛、给料机、破碎机等相关产品及PC构件等产品合同,重新签署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0元的三方协议,旨在将公司原合同中享有的权利与义务转让给鞍山鞍重、辽宁鞍重。原合同其他内容不变,未约定事宜按照原合同内容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以上关联交易按照各方实际签署的协议或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有利于更好的支持公司业务的开展。本次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没有损害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4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0元。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1)公司与相关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合同,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次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征询了独立董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威领股份 公告编号:2024一008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月20日16:00在公司3楼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月17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邓友元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李佳黎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与鞍山鞍重矿山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鞍重”)、辽宁鞍重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鞍重”)及相关客户就之前签署的振动筛、给料机、破碎机等相关产品及PC构件等产品合同,重新签署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0元的三方协议,旨在将公司在原合同中享有的权利与义务转让给鞍山鞍重、辽宁鞍重。原合同其他内容不变,未约定事宜按照原合同内容执行。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杨永柱先生控制的企业鞍山新融兴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是鞍山鞍重和辽宁鞍重的控股股东,分别持有鞍山鞍重和辽宁鞍重8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杨永柱先生系公司关联方,故鞍山鞍重和辽宁鞍重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威领股份 公告编号:2024一007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月20日15:00在公司3楼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月17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凯先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5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与鞍山鞍重矿山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鞍重”)、辽宁鞍重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鞍重”)及相关客户就之前签署的振动筛、给料机、破碎机等相关产品及PC构件等产品合同,重新签署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0元的三方协议,旨在将公司在原合同中享有的权利与义务转让给鞍山鞍重、辽宁鞍重。原合同其他内容不变,未约定事宜按照原合同内容执行。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杨永柱先生控制的企业鞍山新融兴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是鞍山鞍重和辽宁鞍重的控股股东,分别持有鞍山鞍重和辽宁鞍重8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杨永柱先生系公司关联方,故鞍山鞍重和辽宁鞍重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暨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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