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06,6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48元/股,最低价为22.4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166,288.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83)。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06,6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48元/股,最低价为22.4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166,288.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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