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84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近日接到股东有关办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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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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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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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非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未来半年内,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0,53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5.78%,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2.91%,对应融资余额11.57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2,53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72.55%,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6.31%,对应融资余额20.29亿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5.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1)名称: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东莞市凤岗镇雁田村东深二路66号天安数码城
(4)主要办公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英才路
(5)法定代表人:杨梅英
(6)注册资本:80,000万
(7)经营范围:科教投资,房地产投资,实业项目投资,工程管理服务(不含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咨询服务(不含工程造价专业咨询),房地产咨询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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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截至目前,新世纪公司各类借款总余额18.47亿元,未来半年内需偿付上述债务金额7.35亿元,未来一年内需偿付上述债务金额16.07亿元。新世纪公司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新世纪公司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新世纪公司资产充足、资信良好、融资渠道畅通,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偿债风险。
6.本次股份质押融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
7.本次股份质押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如后续出现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将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追加保证金或其他担保物等措施化解风险。
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相关的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85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发布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64)。近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山证券”)转来的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法院”)《上诉案件受理通知书》[(2023)最高法民终413号]。原审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山证券因与被上诉人佛山市中鸿酒店投资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粤民初3号民事判决,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经审查,最高法院决定受理该上诉案件。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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