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12月27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舜华街道龙奥北路1577号龙奥天街广场主办公楼1616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并见证

  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审议转让济南济高生态环境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因转让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瑞、张粹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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