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李洁及其一致行动人周晓璐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9,422,59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5.91%。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已于2018年11月2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公告编号:2018-067)。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李洁及其一致行动人周晓璐因自身资金安排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445,4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
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李洁及其一致行动人周晓璐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则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在本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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