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在法院裁定是否受理申请前,公司应当每月披露相关进展情况,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景峰医药”)被债权人吴中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福坤古典家具厂申请预重整,2023年11月16日,公司收到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龙口法院”或“法院”)送达的《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通知书》【(2023)鲁0681破申(预)3号之二】、《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决定书》【(2023)鲁0681破申(预)3号】,龙口法院同意对被申请人景峰医药进行预重整,并指定景峰医药破产重整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8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启动预重整及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2023年11月17日,临时管理人提请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具体参见公司2023年11月1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目前,公司正在依法主动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有序推进各项预重整工作,包括债权申报和审查、财产调查与审计评估、主要债权人沟通等事项,并在临时管理人的监督下开展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书。公司将继续配合法院及相关机构开展预重整相关工作,积极推进重整进展,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2、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公司重整事项的受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充分关注二级市场有关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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