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3-095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23号昆明恒隆广场办公楼39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李琦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能有效控制套期保值的业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3-096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
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规避生猪价格及饲料原料价格大幅度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拟以自有资金开展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生猪、农产品等期货、期权的套期保值业务
● 交易品种: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生猪、农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玉米、豆粕、豆油等)期货、期权合约
● 交易工具: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品工具
● 交易场所:合法合规的期货交易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交易金额: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用来规避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和库存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但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是集饲料加工、生猪养殖和生猪屠宰等全产业链的企业,国内生猪价格及饲料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使公司主营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为规避生猪价格及饲料原料价格大幅度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开展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生猪、农产品等期货、期权的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拟利用境内期货交易所上市的标准化期货、期权合约进行套期保值,预期管理的最大风险敞口为公司每年生产预期所需主要原材料的用量及每年预计的生猪出栏量。生猪、玉米、豆粕等产品相关的期货合约价格与公司日常出栏生猪价格、采购的相关原料价格等有高度相关性,存在风险互相对冲的经济关系。公司将对生产中所需原材料预期采购量进行适当比例的买入套期保值,预计可以实现降低综合采购成本的效果;对生猪的计划销量、库存量进行适当比例的卖出套期保值,预计可以实现锁定部分产品利润的效果。
本次业务符合《会计准则》关于套期保值的相关规定,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交易金额
预计在套期保值业务期间内,公司任一时点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场所:合法合规的期货交易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2、交易品种: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生猪、农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玉米、豆粕、豆油等)期货、期权合约。
上述衍生品业务均为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交易工具,涉及的场外交易对手均为拥有丰富业务经验和服务能力的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3、交易工具: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品工具。
本次交易类型主要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中的(一)至(四)项。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业务授权
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期货决策小组、期货业务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其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期货决策小组在计划额度内进行单项审批。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有效管理原材料的采购价格风险,特别是减少原料价格大幅下跌时较高库存带来的跌值损失,降低因原料价格急剧上涨时市场货源紧张无法快速建库的机会损失。但套期保值在开展中,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套期保值交易需要对价格走势作出预判,并且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价格变动幅度不同,如果价格预测错误或者基差出现变化的程度超过预期值,从而带来风险。
2、流动性风险:如果相关品种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造成交易损失。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内部业务流程、信息保密与隔离措施、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同时也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2、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且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材料相关性最高的商品期货品种。
3、公司以自己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不会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对保证金的投入比例进行监督和控制,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及时平仓规避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与岗位牵制机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公司将建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6、公司审计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五、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规避生猪价格及饲料原料价格大幅度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利用期货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提升公司防御风险能力。
公司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执行,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和防范原材料价格和生猪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就开展套期保值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及《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能有效控制套期保值的业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3-099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23号昆明恒隆广场办公楼39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0日
至2023年12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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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12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2、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23号昆明恒隆广场办公楼39层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邮件办理登记:
3.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3.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3.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参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和车费
3、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23号昆明恒隆广场办公楼39层董事会办公室
4、邮政编码:650051
5、会议联系人:蒋宏、李栋兵
6、电话:0871-63193176
7、传真:0871-63193176
8、邮箱:zqb@ynsnjt.com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3-098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
变更备案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备案登记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的变更将于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之内办理完成。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3-094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4日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23号昆明恒隆广场办公楼39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董事长何祖训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2、《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在套期保值业务期间内,公司任一时点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投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关于变更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名称并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发展并落实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工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29号,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20号,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名称由“战略委员会”变更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并修订了《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备案登记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名称变更为“战略与ESG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备案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修订〈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名称变更为“战略与ESG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3〕12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修订〈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名称变更为“战略与ESG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3〕12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修订〈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名称变更为“战略与ESG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99)。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3-097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部分优质客户、合作养殖户。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177,000万元,其中: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147,000万元,客户、合作养殖户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30,000万元。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7,557.77万元,其中,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5,500.00万元,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余额为0.00万元,对优质客户、养殖户、合作伙伴等的担保余额为2,057.77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即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对象的担保)中的逾期金额为87.78万元,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支持下游客户融资而提供担保所产生,且均设置反担保措施,担保风险可控。
● 本次担保计划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部分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本次变更担保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4日和2023年5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有效期限为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有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6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现因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需求发生变化,拟对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金额作如下调整,担保计划的有效期不变:
单位:万元
■
二、变更后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不超过147,000万元的借款,公司为子公司在2023年度借款提供总额不超过127,000万元的担保;子公司为公司在2023年度向银行借款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担保。
上述担保计划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是按照“变更后计划担保金额”计算。
(二)优质客户、合作养殖户
为推进公司饲料销售业务、屠宰业务及合作养殖业务的发展,解决部分优质客户、合作养殖户资金周转困难,促进公司与客户、合作养殖户的长期合作,公司拟决定向部分优质客户、合作养殖户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即为优质客户、合作养殖户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
(三)授权及期限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拟授权董事长何祖训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具体实施相关业务,包括签订综合授信协议、综合授信项下相关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同时,董事长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147,000万元授信额度项下,调节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的具体融资金额。授权期限自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5月17日前。
上述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签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共同还款承诺、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等,具体的担保内容及方式以与银行及其他机构签订的相关合同、承诺书内容为准。
(四)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及相关授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变更后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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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质客户、合作养殖户
被担保对象均为经公司严格审核,并与公司签订了饲料销售合同、屠宰加工协议、销售协议及委托养猪合同的客户和合作养殖户。被担保对象均与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偿债能力。针对客户、合作养殖户的担保,公司建立了相应的风险评估和控制体系:加强客户征信审核;视其销售、养殖规模、效益及信誉度等情况核定担保贷款额度及期限;监管其融资金额的后续使用,客户、合作养殖户通过公司担保获得的融资,仅用于购买公司饲料、屠宰加工、购买猪副产品和从事委托养殖业务,不得另作他用。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客户、合作养殖户,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变更后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变更后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批准后,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各机构签订相关协议。
目前公司确认的担保主要内容包括:
1、担保方式:质押、抵押、信用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77,000万元;
3、担保签署: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何祖训先生签署担保协议等文件。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变更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是为了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对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能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优质客户、合作养殖户担保能有效推进公司饲料销售业务、屠宰业务及合作养殖业务的发展,解决部分优质客户、合作养殖户资金周转困难,促进公司与客户、合作养殖户的长期合作,被担保对象均为经公司严格审核,并与公司签订了饲料销售合同、屠宰加工协议、销售协议及委托养猪合同的客户和合作养殖户。被担保对象均与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偿债能力。且通过公司担保获得的融资,仅能用于购买公司饲料、屠宰加工、购买猪副产品和从事委托养殖业务,不得另作他用,部分客户设有反担保措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是基于被担保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偿债能力较强,偿债风险较小,为其融资及业务履约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向客户、合作养殖户提供担保,有利于缓解客户和合作养殖户的资金压力,降低其筹资成本、提高公司资金使用率,合理保障公司与其购销业务和委托养殖业务的顺利开展。被担保对象为销售或养殖规模较大、信誉度较好的长期合作方,具备一定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次担保授权。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是基于被担保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促进公司及各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且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该等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从而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为优质客户、合作养殖户的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该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客户、合作养殖户正常开展业务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变更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7,557.7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9%。其中,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5,5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5%;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余额为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0%;对优质客户、养殖户、合作伙伴等的担保余额为2,057.77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4%。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没有发生其它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其它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情况。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即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对象的担保)中的逾期金额为87.78万元,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支持下游客户融资而提供担保所产生,且均设置反担保措施,担保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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