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24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2020]317号),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115.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31,42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15,229.86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9月15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818号《验资报告》。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62号)同意,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2,044,39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00,998,982.4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9,342,394.4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1,656,587.9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0月23日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3)第0520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制度已经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在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简称“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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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本次注销的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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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上述两个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账户余额为零,且专户将不再使用。为加强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决定将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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