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益IPO:潜在客户比亚迪“突击入股”为第三大股东 公司经营业绩已经逐步企稳

新广益IPO:潜在客户比亚迪“突击入股”为第三大股东 公司经营业绩已经逐步企稳
2023年11月24日 20:56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张明双    每经编辑 杨夏    

主营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等特种功能材料的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广益)正在冲刺创业板IPO,公司产品主要用于柔性线路板(FPC)的生产。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新广益申报IPO前十二个月,公司于2022年12月引入9名外部股东,其中包括比亚迪(SZ002594,股价216.85元,市值6313亿元)及其员工跟投平台、万向一二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向)等。在回复深交所审核问询函时,新广益将比亚迪列为新能源锂电材料的潜在客户,而万向在入股后,于2023年上半年开始向公司采购新能源材料。

新能源锂电材料是新广益的新业务,目前贡献的收入较小。11月24日,新广益通过邮件回复记者采访时表示,比亚迪、万向等公司入股公司,不存在设置销售交易等任何前提情形。

2023年多家主要客户业绩下降

2020年-2022年及2023年1-6月(以下简称报告期),新广益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10亿元、4.96亿元、4.55亿元和1.98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8874.80万元、8350.04万元、8151.34万元和2863.69万元。从业绩趋势来看,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公司收入出现下降,报告期内净利润则持续下滑。

图片来源:新广益招股书图片来源:新广益招股书

2020年-2022年,新广益超过90%的主营收入来自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两大产品,其中抗溢胶特种膜贡献收入比例超过六成。

抗溢胶特种膜是一种用于柔性线路板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制程材料,主要客户为柔性线路板生产制造企业,受下游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67.30%、70.31%、69.64%及58.43%。

记者注意到,报告期内,新广益前五大客户名单基本稳定,各期前三大客户均为鹏鼎控股(SZ002938,股价21.65元,市值502.37亿元)、景旺电子(SH603228,股价22.41元,市值188.66亿元)、维信电子,其中维信电子向上穿透的母公司为东山精密(SZ002384,股价18.66元,市值319.06亿元)。

不过2023年以来,上述三家上市公司的业绩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2023年1-9月,鹏鼎控股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分别下降17.49%、43.5%;景旺电子营业收入微增0.46%,归母净利润则同比减少6.23%;东山精密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分别下降1.39%、15.69%。

主要客户业绩不振,是否会影响到新广益未来的业绩?对此新广益表示,自2023年4月以后,受行业及宏观经济逐步回暖以及公司持续业务拓展等相关因素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已经逐步企稳。2023年第一季度和2023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变动比例分别为-30.42%、-8.24%,差距已经逐步缩小,目前呈现出回升向上的健康走势。

比亚迪“突击入股”为第三大股东

按照IPO计划,新广益拟募集资金8亿元,其中5亿元用于功能性材料项目,3亿元用于新能源锂电材料项目,前者主要为抗溢胶特种膜等公司现有产品,后者主要为铝塑膜等基于已有技术研发的新产品。

新广益招股书图片来源:

新能源材料是新广益的新业务,主要用于新能源电芯、电池包、模组等,2022年才产生主营收入,2022年、2023年收入分别为134.61万元、1216.57万元,目前贡献较小。

但记者注意到,与新能源电池有关的企业比亚迪、万向在新广益申报IPO前十二个月入股。2022年12月,9名股东10.89元/股的价格参与公司增资,其中比亚迪、万向为产业投资人。目前,比亚迪、万向分别为公司第三大、第六大股东,持股比例4.17%、2.50%。

新广益表示,引入产业投资人主要原因系公司未来拟进一步加强在新能源方向的业务布局,出于产业合作及发行人资金需求的目的,引入该等机构股东。

记者注意到,在审核问询函回复中,新广益将比亚迪、万向均列为现有/潜在客户情况,其中比亚迪的开发生产进度为“冷板辊压胶膜产品已完成初步测试,待完成产品导入”、“侧板PI绝缘胶带产品已完成产品测试及导入,待客户全面量产下单”;万向的开发生产进度为“异性铜箔产品已完成测试及首批订单”。新广益认为,未来(新能源材料)相关业务开展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此外,在万向入股后,2023年上半年,其开始成为新广益的客户,但销售金额仅有4.70万元;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尚未与比亚迪之间产生交易。因此新广益认为,外部股东入股持股未导致公司报告期内新增大幅交易的情况。

新广益回复记者表示,比亚迪、万向等公司入股公司,入股各方协商一致估值定价,不存在设置销售交易等任何前提情形;2023年上半年,公司与比亚迪、万向交易金额非常小,双方根据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与其他客户价格不存在差异情形。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211366289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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