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竞赛带来“蝴蝶效应”——提升,从理念到知识再到能力
——专访全国十佳公诉人竞赛决赛评委、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顾问田文昌

“大赛如同蝴蝶轻轻扇动的翅膀,释放着加强公诉队伍、公诉能力建设的信号,从理念到知识、再到能力,‘蝴蝶效应’带来了巨大改变。”在京都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室,记者见到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顾问、该所名誉主任田文昌。近年来,法律实务培训是田文昌全力倾注的事业。谈起即将开幕的第八届全国十佳公诉人暨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他满怀愿景。
常年工作在刑事辩护一线,多次作为律师界代表担任公诉人大赛评委,田文昌明显感受到近年来检察官队伍整体素质的持续提升。无论在赛场上,还是在庭审中,深厚的法律素养、扎实的理论知识、丰富的实务经验,乃至对情理的深刻洞察,都展现出优秀检察官的素质和风采。
“公诉是检察机关核心的标志性职能,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田文昌看来,不论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还是强化诉讼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公诉都是“高质效办案”的关键环节,最能体现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时代要求。
作为一名刑辩律师、公诉人在法庭上的“对手”,田文昌尤为关注公诉人的出庭公诉能力。“庭审中如果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检察官要有能力及时调整出庭对策,不能根据准备好的书面意见‘照本宣科’。新时代的检察官一定要有更高的发表公诉意见、举证质证、庭审辩论等公诉能力。”
在田文昌看来,随着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不断深入,庭审的作用更加突显,庭审实质化程度加强、控辩双方庭审对抗性进一步增强,公诉工作面临的挑战更加严峻。
也因此,他认为加强出庭公诉能力培养,培育符合时代要求的高水平公诉人,是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全国十佳公诉人暨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有效回应了这一时代要求,通过设置业务答辩、法庭论辩等环节,还原了高强度、对抗性的工作氛围,是对检察官出庭公诉场景的重现。特别是紧密贴近检察改革的竞赛内容,是对公诉人跟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新理念新要求的最直接检验。”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滴水石穿非一日之功。“优秀公诉人的培养,特别是公诉能力的提升,要在日常培训中下大功夫。竞赛不是目的,而是路径。”田文昌解释说,公诉人入职门槛很高,既需要知识层面的涵养,又需要实践层面的能力。以法庭辩论能力为例,既包括法律适用等刑事实体法方面的知识储备,也包括案件事实的查证,证据的收集、鉴定等诉讼程序方面的经验积累。这些能力对于准确追诉犯罪,尤为重要。
谈及对本次竞赛的期待,田文昌希望竞赛一如既往地坚持“好传统”,题目更贴近办案,聚焦司法实践中前沿问题,理论探讨更加开放多元,法理、情理更加通达,更好弘扬法治精神、引领社会风尚。“期待参赛选手在这个舞台上充分发挥、赛出风采。对新时代的检察官,我们充满期待!”田文昌寄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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