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江苏盐城“网贷App诈骗资金流入上市企业”案被告人及辩护律师处获悉,11月6日至11月9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持续4天的二审开庭审理。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3款网络借贷App的开发者李德龙、刘镠等人,被指控以“低利息”“无抵押”等广告为诱导,收取被害人高额“砍头息”。2023年3月28日,李德龙、刘镠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在案证据足以证明,所谓的网贷App‘诈骗’资金,的确有部分流入了上市公司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旗天科技”)。”一名参与辩护的律师表示,希望二审法院能查清事实,厘清涉案资金的具体流向,这对明确案件性质至关重要。
李德龙、刘镠等人在接受警方讯问及案件审理阶段均明确表示,他们的放贷行为是在旗天科技(股票代码:300061)时任董事长刘涛的授意下进行。对此说法,11月7日晚,红星新闻记者拨通刘涛手机,接听人未就本案作出回应。
本案案件资料显示,2017年9月14日,李德龙、刘镠与旗天科技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涛签订了一份《合作框架协议》,约定由刘涛安排第三方机构,以1.48亿余元的对价,收购李德龙、刘镠网贷公司39.2%的股权;刘涛推动第三方机构与李德龙、刘镠成立合资公司,主营互联网小额短期现金贷业务,由李德龙、刘镠“全权负责”日常经营与管理,财务人员则由刘涛指定的第三方机构委派。
新成立的公司名为霍尔果斯旗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旗发信息”),成立时间为2017年8月,刘涛担任董事。天眼查显示,旗发信息是旗天科技成员。旗天科技的全资子公司旗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旗发信息83%股份。
2019年4月,旗天科技发布2018年年报以及审计报告,披露子公司旗发信息2018年营收4.25亿元,净利润2.51亿元。“这样的利润规模以及盈利速度,远超不少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据此前财经媒体披露,旗发信息之所以这么赚钱,主要得益于其运营的贷款超市“秒白条”。旗发科技在2017年9月推出“秒白条”,当年年底,“秒白条”的注册用户约500万。
就旗天科技是否与“非法放贷”有关,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检察院在2022年7月作出的一份《答复函》中明确指出,在案证据显示,涉案App收入,既有流入旗天科技公司,也有流入李德龙、刘镠及其他的私人账户,“并非均流入旗天科技公司”。
盐都区人民检察院同时还称,检方也已经要求公安机关,就其他人员是否涉嫌犯罪等问题进一步侦查,不存在双标办案问题。今年5月,盐城市警方相关人员称,就刘涛及旗天科技牵涉“非法放贷”的问题,警方一直在调查,“下一步会有交代”。
红星新闻记者还注意到,在该案办理期间,2021年9月,旗天科技控股股东由刘涛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圳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为盐城市盐南兴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由刘涛变更为盐城市人民政府。
多名参与该案二审庭审旁听的人员称,11月6日首日庭审时,李德龙、刘镠等被告人在法庭上详细陈述了他们与旗天科技时任董事长刘涛的交往过程。李德龙、刘镠二人称,他们的网贷业务,是由刘涛及旗天科技指挥、出资、获利。如果认定他们构成犯罪,也不应遗漏其他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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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App“诈骗案”涉案资金流入上市企业 江苏盐城警方:下一步会有交代
红星新闻记者 刘木木
编辑 张莉 责编 李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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