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我市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是怎样的?
【问政回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如下:
按照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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