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通过网络自学刻章流程,开设网店接单,经常光顾网店的李某竟然加入经营,两人形成固定“合作”……近日,经闵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刘某、李某、阳某犯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一年十个月不等,均适用缓刑,各并处罚金。
去年,丁先生正为找新工作发愁:想要找新工作就需要离职证明,但原公司在外地,开证明太麻烦。为节省时间精力,丁先生决定在某购物网站上购买虚假离职证明。跟客服沟通过后,丁先生按照要求提供了名字、电话、身份证号、原公司名字和入职离职时间。就在他等待离职证明时,网络那头的对方因涉嫌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被警方当场抓获。
2020年8月,被告人刘某在浏览网页时发现,私刻公章能“赚钱”。搜索相关信息后,他通过网络教程学会了制作印章,并购置了制作实体章的机器。掌握整个刻章流程后,刘某很快开了一家网店接单,专门制作假章、假证明,每一单的价格为20元至60元。
在经营过程中,老客户李某觉得伪造印章有利可图,决定与刘某合作。刘某还教会了自己的亲戚阳某制作印章,并与李某、阳某建立微信群,形成三人固定合作模式:李某对外接单后,交给刘某或者阳某制作,事后三人分成结账。
刘某说,如果客户需要纸质版证明,会通过刻章机器制作出实体印章后,盖到纸质证明上,再将证明通过快递寄给客户。“自己在做出实体印章后,用完就会销毁,不会留下来,也不会把实体章给客户。”
去年,警方接到线索举报,发现一团伙在外地制造、伪造公司、企业公章,涉及上海公司十余家,公安机关现场查获伪造公章近400枚。截至案发,被告人刘某、阳某分别获利4万余元,李某获利1万余元。三名被告人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并退出违法所得。近日,经闵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三名被告人最终被判处前述刑罚。
作者:单颖文
编辑:周辰
责任编辑:刘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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