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资金只能购买一年以内保本型理财产品。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投资理财,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详见2023年8月16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2023年10月11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江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发行的“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6406 期”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6406 期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10,000万元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5、挂钩标的:美元/日元即期汇率价格,即彭博页面BFIX屏显示的东京时间下午3:00 的USDJPY Currency 的值。
6、投资者实际所获本产品收益=本金×产品到期年化收益率×产品实际收益计算天数/365。
7、起息日及到期日:2023年10月12日至2024年1月10日
8、到账日:如产品正常到期,本金及收益于产品到期日后0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支付,如中国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9、提前终止:中信银行有提前终止权,公司无提前终止权。
10、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信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产品投资风险提示
1、收益风险:本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产品,中信银行保障存款本金及产品说明书约定的基础利息收益,但不保证浮动收益,由此带来的收益不确定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应充分认识购买本产品的风险,谨慎购买。
2、利率风险:如果市场利率上升,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投资者将承担该产品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
3、流动性风险/赎回风险:本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产品,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本产品的权利,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内,投资者不得提前支取/赎回,可能导致投资者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
4、政策风险:本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投资、偿还等环节的正常进行,从而可能对本产品造成重大影响。
5、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书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
中信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产品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到中信银行网站(http://www.citicbank.com/)、营业网点查询,或及时与产品经理联系,以获知有关本产品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中信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中信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中信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中信银行在其需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投资者,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购买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因中信银行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系统故障、通讯故障除外)。
6、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产品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产品的认购、投资、偿还等正常进行,进而影响产品的资金安全。“不可抗力”是指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产品说明书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水灾、其他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其他类似事件、新法规颁布或对原法规的修改等政策因素。
7、最不利的投资情形: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产品,联系标的的市场波动可能导致产品浮动收益下降或为零。投资者到期获得全额本金返还及产品说明书约定的基础利息收益。
8、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本产品募集期届满,募集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发生本产品难以成立的其他情况,经中信银行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产品的,中信银行有权利但无义务宣布产品不成立。
9、提前终止风险:产品存续期内若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或中信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其他情形时,中信银行有权提前终止产品,在提前终止情形下,客户面临不能按预定期限取得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附有发行主体的保本承诺。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短期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且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2022年10月13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发行的“2022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期产品179” ,该产品于2023年1月13日到期,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2、2022年12月19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亿元,购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发行的“2022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二期产品212”,该产品于2023年3月19日到期,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3、2022年12月22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购买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 ,该产品于2023年3月23日到期,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4、2023年1月13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发行的“2023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一期产品435”,该产品于2023年4月13日到期,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5、2023年3月20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发行的“2023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三期产品251”, 该产品于2023年6月20日到期,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6、2023年3月24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购买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该产品于2023年6月28日到期,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7、2023年6月25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购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发行的“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5614 期”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23年9月25日到期,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8、2023年6月28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于2023年10月8日到期,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9、2023年9月26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购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发行的“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6350 期” 结构性存款产品。
10、2023年10月9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DZ-2023459)。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4亿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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