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红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楼集团”)持有公司股份98,474,9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3%。红楼集团本次办理股份质押23,000,000股,办理股份展期30,000,000股,本次办理股份质押及展期后,红楼集团累计质押股份76,0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7.18%,占公司总股本的9.98%。
● 红楼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0,978,4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3%,本次办理股份质押及展期后,红楼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76,0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50.34%,占公司总股本的9.98%。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红楼集团关于办理本公司股份质押及展期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及展期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红楼集团本次股份质押及展期后,后续暂无股份质押计划。未来如有变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红楼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的股份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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