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红星视频
#未成年恶性犯罪不能完全不处罚#【大象评山西未成年人极端凌辱事件:年少做的恶,能否成年时接受惩罚?】#年少作恶是否应该长大再受罚#山西大同大成双语学校发生的未成年极端欺辱事件,时间长达一年多,性质极其恶劣,涉嫌性侵,引起全网公愤。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保护的是未成年人,而不是保护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对于恶性犯罪,未成年可以适度减轻处罚,不能完全不处罚。相关部门在处理上应该加大处罚力度,至少在经济上让其承受巨大代价,让其背负其自己教育孩子的责任,也是对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经济补偿。年少作恶,长大受罚,让惩罚机制更加完善,对未成年人未尝不是有效的约束。否则,有些坏孩子仗着自己是未成年人,故意作恶。有些未成年人甚至拿着刀威胁他人:不到12岁,反正杀人不用坐牢。这样的话,让成年人都感到寒颤。对这样的犯罪性质恶劣的未成年人,应该引入长期观察、成年受罚机制。惩罚,永远是对犯罪者最好的约束和震慑。#央媒称年龄不应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评论员邱延波)@大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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