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议及2023年7月31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漳发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一道新能源科技(漳州)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福建漳发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发新能源)按20%股比为一道新能源科技(漳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道漳州公司)提供不超过1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类型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5日及2023年8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漳发新能源就上述担保额度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漳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且一道漳州公司与漳发新能源签订了《反担保协议书》为漳发新能源的全部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担保情况
因一道漳州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向兴业银行漳州分行申请授信5亿元,漳发新能源与兴业银行漳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按20%股比为最高限额1亿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 福建漳发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
授信额度:人民币5亿元,贷款期限为3年
最高限额保证:人民币1亿元(本金)
担保范围: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 反担保情况
一道漳州公司同意就漳发新能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全部担保责任为漳发新能源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并与漳发新能源签订了《反担保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反担保范围:漳发新能源依据担保合同所应代为清偿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其中:本金为1亿元(贷款总额度的20%,以实际贷款额度为准),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保证物处置费等。
反担保期间:自漳发新能源实际履行了担保责任之日起一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3年9月25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9.85亿元,均为公司对下属公司及子公司对其下属公司、参股公司的担保,占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5.33%。除此之外,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漳发新能源与兴业银行漳州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2、漳发新能源与一道漳州公司《反担保协议书》。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23-047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4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要求公司对所列问题逐项落实并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对审核问询的回复。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结合公司情况就审核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并着手准备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由于相关回复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及有关中介机构预计无法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回复,为切实稳妥做好回复工作,保证相关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特向深交所申请延期至2023年10月16日前完成本次问询函回复及申请文件修订工作。延期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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