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关发布
近日,武汉邮局海关在1件申报为“沐浴液”的进境邮件中查获活体鱼苗300余条。经鉴定,均为青鳉鱼。
根据《生物安全法》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外来物种,禁止携带、寄递活体动植物进境。违反规定的,海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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