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记者 于晗
目前,智能网联汽车正处于渗透率快速提升阶段。有资料显示,到2025年我国L2到L3级别的自动驾驶渗透率将超过50%,成为世界第一大智能网联汽车市场。
深圳先行先试,在全国率先出台和实施了首部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建立起以立法为核心的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治理体系,为深圳探索智能网联汽车这一新兴产业和智能网联汽车相关配套服务产业奠定了法律基础,也打开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作为智能网联汽车的关键环节,保险和相应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制,对智能网联汽车的推广和落地至关重要。随着智能网联汽车的测试和应用逐步进入实操阶段,深圳保险业积极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产品和服务创新,研究制定智能网联汽车保险承保和理赔工作标准化指引,为深圳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和应用提供了及时有力的金融支撑。
目前,虽然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仍然处于早期状态,但车险市场趋势已然明确,随着智能网联汽车步入应用期,渗透率不断提升,车险市场未来必然将受到智能网联车辆保险的巨大冲击,市场格局以及发展模式都将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新汽车生态的出现与新技术的发展会带来新的风险,也将相应带来新的保险生态的繁荣。
因此,包括监管部门、市场主体在内的传统汽车保险的参与者需要重新在新的智能网联汽车保险价值链中寻找并确认自己的位置。当政府和监管部门开始谋划长远,为智能网联汽车保险的发展指明方向时,保险机构也要积极行动起来,围绕日渐迫切的智能网联汽车保险供给需求,加大探索力度,构建全方位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
就智能网联汽车当前的风险特点和数据情况而言,传统汽车保险模式已难以应对未来变化。因此,在智能网联环境下,保险机构需要从保险、技术、服务几个维度构建新的产品和服务体系。在记者看来,保险端要基于产业端的需求进行产品设计,有效满足政策、法律和监管的要求,并随着技术发展不断迭代。技术端在自身升级的同时,要向保险端有效赋能,将技术指标和方法用于保险产品开发,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服务端要积极构建生态系统,除常规保险服务外,重点完善责任认定、评估检测、事故分析等环节的服务,特别要重视通过安全能力提升风险减量管理。
需要注意的是,技术创新往往是渐进式、不断迭代的过程,自动驾驶风险多元、驾驶主体多元、责任多元,未来,保险业也要按照权责对等原则,渐进式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支持新技术适时适度发展。可见的是,智能网联汽车会在较长时间保持人机并驾状态。另外,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涉及道路、交通管理、车企研发等多方,未来也要通过建立政府部门、保险机构及整车企业等各方沟通协同机制,为智能网联汽车上路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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