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议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议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3年09月16日 04:1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已于2023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议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2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慈觉林街道顿珠金融城金玺苑15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经公司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上述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表决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身份 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 2023 年 9 月 19 日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办)

  2.登记时间: 2023 年 9 月 19 日上午 10:00 时至 12:30时,下午 15:30 时至 17:00 时。

  3. 登记地点: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慈觉林街道顿珠金融城金玺苑15层

  邮政编码:850000

  4. 会议联系方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891-6872095

  传  真:  0891-6872095

  联系人: 王迎春、德央

  5.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62”,投票简称为“西矿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本人(本公司)对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授权日期:2023 年 9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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