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09月12日 00:43 证券时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3年9月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9月11日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一层多媒体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公司董事长韩剑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终止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被动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拟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北京空港天瑞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瑞置业)100%股权,挂牌价格为不低于天瑞置业100%股权的评估价。

  因区域产业政策及营商环境变化,公司调整经营思路,经慎重考虑,决定终止转让所持有的天瑞置业100%股权,本次终止股权转让后,后续天瑞置业将根据区域产业政策及营商环境的变化不断调整经营策略和业务发展方向,相关经营业务情况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自律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内容详见2023年9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终止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议案获准通过。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建筑)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开发)为天源建筑向北京市顺义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申请10,000万元借款事项,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顺义支行)申请7,000万元综合授信事项,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天源建筑向国资公司申请借款及向华夏银行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多年来,空港开发通过资金支持,融资增信等方式支持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融资业务开展,因此,本着互保互往、互惠互利的原则,公司拟为天源建筑实施的上述融资事项按公司所持天源建筑股权比例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反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此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2023年9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韩剑先生、陈文松先生、张政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获准通过,该议案将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3年9月27日下午15:00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一层多媒体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2023年9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议案获准通过,将由董事会负责召集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报备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纪要;

  (二)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1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维权)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23-042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保证人/主债务人: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主债务人为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建筑);

  ● 反担保对象名称: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开发);

  ●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600万元,包括本次担保公司累计为天源建筑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600万元(包括尚未使用的额度);

  ● 本次担保为反担保;

  ●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 本次反担保的担保对象空港开发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不包括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公司与空港开发进行的关联交易共29次,累计金额77,850.12万元,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本次担保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方天源建筑的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8月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北京市顺义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及《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天源建筑向北京市顺义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申请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高于人民币7,0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空港开发为支持公司及天源建筑经营发展,保障天源建筑正常资金安排需要,为天源建筑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鉴于多年以来,空港开发一直为公司生产经营方面提供大力支持,特别是在筹资方面空港开发一直作为公司及下属公司融资的担保增信单位,因此本着互保互往、互惠互利的原则,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韩剑先生、陈文松先生、张政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为天源建筑实施的上述融资事项按公司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反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因空港开发为公司控股股东,且鉴于天源建筑的另一股东北京空港天宏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天宏)为空港开发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人,天源建筑为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为天源建筑融资提供反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不包括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公司与空港开发进行的关联交易共29次,累计金额77,850.12万元,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依照现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天源建筑2023年6月30日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超出董事会权限范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因空港开发为公司控股股东,且鉴于天源建筑的另一股东空港天宏为空港开发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人,天源建筑为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为天源建筑融资提供反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11310251810X4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内

  法定代表人:赵志齐

  注册资本:31,8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3年09月15日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五金产品零售;电气设备修理;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空港开发总资产588,549.27万元,归母净资产129,097.57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2,236.79万元,实现净利润-17,681.69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3年6月30日,空港开发总资产597,969.80万元,归母净资产115,508.74万元;2023年1至6月实现营业收入49,832.29万元,实现净利润-16,329.95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113633699173P

  (三)注册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

  (四)法定代表人:李治国

  (五)注册资本:14,500万元人民币

  (六)成立时间:1998年05月04日

  (七)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技术咨询;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城市园林绿化施工;租赁建筑工程机械设备;保洁服务;销售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砂石制品)、金属制品、装饰材料、五金产品(不含电动自行车)、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日用杂品、金属材料(不含电石、铁合金)、日用品、机械设备、办公用品;销售食品;工程设计;普通货运;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仅限餐厨(含废弃油脂)垃圾处理、建筑垃圾消纳]。(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八)财务状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九)被担保对象与公司关系

  天源建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体出资额及股权比例见下表:

  四、《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反担保范围及金额为空港开发按照《保证合同》履行的保证责任,包括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以及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费用的80%(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反担保期限为自反担保合同生效之日始至天源建筑借款清偿完毕或空港开发向公司追偿因承担担保责任而支付80%的款项、利息及费用完毕之日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此次担保发生后,公司累计签订担保合同的金额为人民币30,600万元(包括本次公司为天源建筑向国资公司申请10,000万元借款及向华夏银行申请7,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的反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25.76%,均为公司为天源建筑融资提供的担保,无对外逾期担保。

  上述担保额为公司与相关机构签署的最高保证合同中约定的最高额度,实际担保额以天源建筑实际借款发生额为准,截至目前,公司为天源建筑实际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1,673.9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9.83%。

  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为天源建筑与相关机构签署的最高保证合同约定担保额及实际发生额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六、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反担保的形成原因为公司控股股东空港开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源建筑向国资公司借款、华夏银行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100%担保。鉴于空港开发作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融资的增信单位,一直对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大力的资金及信用支持,因此本着双方互保互往、互惠互利的原则,同时平衡双方承担的风险,公司拟为天源建筑实施的上述融资事项按公司所持天源建筑股权比例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公平对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出具如下意见:

  公司为天源建筑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均为最高保证合同中约定的最高额度,实际具体担保额以天源建筑实际借款发生额为准,截至目前,公司为天源建筑实际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1,673.9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9.83%。

  公司控股股东空港开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源建筑向国资公司及华夏银行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展,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资金需求,公司为天源建筑融资业务按照股权比例提供反担保旨在延续双方良好合作关系,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本次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的事前审查,基于客观、独立的原则出具如下意见: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源建筑向国资公司申请10,000万元借款事项;向华夏银行申请7,000万元综合授信事项,按公司所持天源建筑股权比例提供反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持公司与空港开发之间良好合作关系,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天源建筑融资业务按照股权比例提供反担保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公司严格按照有关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履行了决策程序,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天源建筑融资按照股权比例提供反担保事项,是依照公司与控股股东双方互保互往、互惠互利的原则,旨在确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后续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本次反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经营需要;

  同意《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空港开发作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融资的增信单位,一直对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大力的资金及信用支持,因此本着双方互保互往、互惠互利的原则,同时平衡双方承担的风险。本次反担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天源建筑融资提供反担保,同意将本次反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依照现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天源建筑2023年6月30日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反担保事项超出董事会权限范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八、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代表公司签署本次为天源建筑向国资公司借款、华夏银行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反担保事项的相关合同及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九、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一)2023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空港开发共进行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44,800万元,其中:

  1.空港开发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共计2笔,担保总额为15,000万元;

  2.空港开发为天源建筑融资提供担保共计5笔,担保总额为29,000万元;

  3.公司为天源建筑融资提供担保,空港开发按照空港天宏持有天源建筑股权比例为天源建筑融资提供反担保共计2笔,担保总额为800万元。

  (二)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空港开发共进行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76,493.17万元,其中:

  1.空港开发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共计4笔,担保总额为33,000万元;

  2.空港开发为天源建筑融资提供担保共计5笔,担保总额为29,000万元;

  3.公司为天源建筑融资提供担保,空港开发按照空港天宏持有天源建筑股权比例为天源建筑融资提供反担保共计4笔,担保总额为3,400万元。

  4.2022年10月28日,空港开发全资子公司北京空港亿兆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归还借款本息11,093.17万元,内容详见2022年11月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还款情况的进展公告》。

  十、上网公告附件

  (一)天源建筑财务报表;

  (二)独立董事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

  (三)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十一、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纪要;

  (三)天源建筑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43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27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一层多媒体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26日

  至2023年9月27日

  投票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15:00至2023年9月27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9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9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 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15:00至2023年9月27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双方身份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股东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3年9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210室;

  联系电话:010一80489305;

  传真电话:010一80489305;

  电子邮箱:kg600463@163.com;

  联系人:柳彬;

  邮政编码:101318。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23-041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及完成情况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被动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拟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北京空港天瑞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瑞置业)100%股权,挂牌价格为不低于天瑞置业100%股权的评估价。

  内容详见2022年12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被动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公告》。

  二、本次交易终止的情况

  因区域产业政策及营商环境变化,公司调整经营思路,经慎重考虑,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转让所持有的天瑞置业100%股权,本次终止股权转让后,后续天瑞置业将根据区域产业政策及营商环境的变化不断调整经营策略和业务发展方向,相关经营业务情况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自律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关于终止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如下:

  本次终止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事项,公司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由于此前转让天瑞置业股权事项未履行后续转让程序,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终止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三、本次交易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拟转让天瑞置业股权事项尚未正式实施,公司未与任何交易方签署任何协议,不存在任何未决争议及违约事项,本次终止转让天瑞置业股权事项不存在协议纠纷和违约责任。

  本次终止转让天瑞置业股权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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