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王闲乐 王擅文
为谋取非法利益,杜某伙同夏某某、刘某、王某某等人以著名奶茶、餐饮品牌加盟代理商名义招揽客户,通过网络途径投放广告并以“黄牛”身份假扮客户引流,虚构与品牌关系,夸大门店利润,共计骗取180余名被害人加盟费1000余万元。近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刘某等6人提起公诉。
2021年7月2日,青浦公安接到报案,一名李姓男子称自己在当年4月因想要再就业,选择加盟奶茶店,前往上海某知名奶茶店考察时在店内被人搭讪,对方称自己是该奶茶店加盟代理商,提供加盟有关的服务业务、设备原料等。因就在店内,该搭讪的夏姓男子掏出名片,李先生不疑有他,相信其说辞并跟随其至名片上所标注的上海公司。
公司内井然有序,多名员工来往穿梭,夏某某向李先生介绍了公司经营人杜某,并共同带其至样板间现场介绍,二人称公司名下拥有多家知名奶茶店、快餐店的加盟权限,均为以上品牌官方授权,可以提供从开店到经营的一系列配套服务。
李先生本就中意自己在考察的那家国潮奶茶店,见配套完善,遂签订合作协议书,当场缴纳5万余元加盟费后开始接受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培训期间,李先生与其他加盟商闲聊时发现,几乎所有人都是在考察店铺时被人搭讪,随后来到这里签订了合同。这一招商模式令他起了疑心,这时,几名加盟商站出来驳斥李先生,称虽然了解的渠道有些怪怪的,但这几个品牌的门店生意都很好,想加盟的人很多,只要能开成,很快就能赚回本。
李先生疑心更甚,总觉得这些唱好的人不太对劲。在培训后半段,他了解到该公司设备和原料的价格远远高于市场价,更坚定了该公司有问题的判断,最终决定报警。
警方经查证,发现杜某等6人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将他们抓获。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章秦、闫桐查阅大量公司记录的客户信息表,及每月收支记录表、银行流水、嫌疑人相关个人银行流水、微信流水等材料,查证杜某等人于2020年4月至2021年6月在未取得特许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招募多人担任招商运营人员,以公司名义通过在抖音等媒体网站投放广告的方式线上推广,同时招募部分员工在线下成为“黄牛”,将他人骗至公司。随后虚构公司背景实力和开业店铺规模,谎称所加盟的品牌和知名品牌属于同一集团或关联品牌,吸引加盟商前来签约开设奶茶店、亲子餐厅、烤鱼馆等店铺。
实际上,杜某等人仅在加盟商开店前提供培训、选址等前期基本服务,等加盟商开店后便终止服务,从而骗取加盟费、代理费等款项。
经对杜某等嫌疑人的讯问,检察官得知这起犯罪的开端竟是一个创业故事。设计专业毕业的杜某与弟弟在上海工作,结婚生女后,杜某开始考虑自己的职业规划。恰巧2020年1月,弟弟与一朋友建立了一家公司,但经营不善,于当年5月就面临关闭,杜某在此时接管了公司,成为实际运营人及总经理。
杜某选择当前在年轻人之间很火的国潮奶茶店为经营噱头,在实际并未取得品牌授权的情况下开始招募员工、划分不同岗位。起先公司根本招不到加盟商,员工工资、房租支出巨大,杜某一度打算放弃经营这家公司,但有一天,杜某的员工王某某在电梯里偶然遇见来考察其他奶茶店的客户,随即将其带到自己公司那里,这名顾客在实地考察后竟当场签下合同,这启发了杜某等人,于是便有了用黄牛冒充客户搭讪招揽生意的想法。
果然,加盟商源源不断到来。杜某等人准备了开店前期培训、原材料提供等一系列服务,但所谓“原材料”也只是从淘宝上购买的普通商品加价数倍后卖给不知就里的加盟商,而在客户店铺正式开业后,他们也往往会选择拉黑、删除客户联系方式来逃避追责。
经审查,杜某等人共180余名被害人1015万元加盟费。检察官认为,杜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宣传等方式,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已涉嫌合同诈骗罪,遂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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