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持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4,721,40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80%)的股东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创投”)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和大宗交易方式(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2,9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高创投的《关于拟减持股份的告知函》。高创投拟减持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持股情况:高创投持有公司股份44,721,4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0%,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数量为44,721,4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0%。
二、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2012年非公开发行认购股份。
2、减持数量:不超过22,9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进行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至六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两种方式。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原因:满足企业自身资金需求。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高创投在首次非公开发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起六十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已经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高创投在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作出承诺:认购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限售期为三十六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7年1月21日(非交易日顺延)。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高创投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高创投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高创投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高创投本次减持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高创投出具的《关于拟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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