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孙慧荣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授权董事黄庆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其他董事均已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事项,其他重要事项请查阅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上午在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7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已于2023年8月11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由孔国梁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孙慧荣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委托黄庆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相关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在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上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9~032)。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纪检监察室的议案》
同意公司设立纪检监察室,负责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信访、纪律检查等纪检监察相关工作。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96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财务审计73万元,内控审计23万元,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和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4)。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公告编号:2023-033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96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财务审计73万元,内控审计23万元,聘期一年。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4)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5)首席合伙人:李金才
(6)2022年末合伙人47人,注册会计师25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25人。
(7)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3,448.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7,222.3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939.46万元。
(8)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8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3,440.00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
(9)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20名从业人员2020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公司已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对会计师事务所诚信信息进行核实。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曹玮,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4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如下: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邹阳,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服务过的上市公司包括本公司及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铭姝,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8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包括: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公司已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对以上会计师个人诚信信息进行核实。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系按照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本期审计费用为96万元,与上一年度审计费用持平,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3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3万元,皆与上一年度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承担公司2019至2022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及监管机构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体现了较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
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可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事务所是公司2019至2022年度审计机构,其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及监管机构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2019至2022年度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96万元,其中:财务审计73万元,内控审计23万元,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公告编号:2023-034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上午9:15-9:25时、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上午9:15时至下午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的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1日。
B股股东应在2023年9月6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七)出席对象
1、截止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1日下午15:00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其中,B股的股权登记日要求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登记在册,投资者应在2023年9月6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如同一股东分别持有公司A、B股股票,股东应当通过其持有的A股股东账户与B股股东账户分别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见证律师。
(八)会议的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二)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3年9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00-17:00时。
(二)登记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联系人:邹奕、卢引娣
联系电话:0755-26003611
电子邮箱:investor@nspower.com.cn
传真:0755-26003684
邮政编码:518053
(四)登记方式
1、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的方式进行登记,现场登记股东需根据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复印件(核验原件)、股票账户卡或者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有效凭证的复印件(核验原件),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自身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核验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授权股东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股东的股票账户卡或者授权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有效凭证的复印件(核验原件),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
(2)机构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核验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者设立证明的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或者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有效凭证的复印件(核验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核验原件)、机构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者设立证明的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或者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有效凭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该证券公司公章或者开户营业部的合法有效印章)、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股东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核验原件);股东为机构的,还应持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复印件(核验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异地股东或不到现场登记的本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相关原件应在2023年9月15日出席现场会议时进行核验),应确保合格资料(与现场登记股东所需资料一致)在登记时间2023年9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00-17:00时之内或之前送达公司登记地点,并由专人接收,建议在发出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后通过电话告知公司指定的本次会议联系人。在相关证明材料符合上列要求的情况下,以信函寄出的,以公司的收件人在送达回执上的签收时间为登记时间;以电子邮件发出的,以本次会议通知指定的公司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登记时间;以传真方式送出的,以本次会议通知指定的传真机的接收时间为登记时间。
(五)在规定登记时间内办理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当日(即2023年9月15日)下午14:00至14:30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办理入场查验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股东若有疑问可致电公司第三项所列联系人。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件1: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出席2023年9月15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种类:□ A 股 □ B 股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投票说明: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37
2、投票简称:南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5日,上午9:15-9:25时、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时,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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