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08月25日 02:06 证券时报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事项

  公司原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集团)为妥善解决债务问题,于2019年9月6日向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柯桥法院)提出重整申请。2019年9月17日,柯桥法院裁定受理精功集团破产重整申请,并根据法律程序指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2020年 8月14日,柯桥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19]浙0603破23号之二),裁定对精功集团、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绍兴众富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绍兴精诚物流有限公司、绍兴紫薇化纤有限公司、绍兴远征化纤有限公司、绍兴柯城轻纺原料有限公司、绍兴精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精功集团等九公司)进行合并重整。2022年4月15日,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发布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确定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的重整核心资产范围为“精功集团持有精工科技中的13,650.24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9.99%,精功集团剩余持有的精工科技股份不作为重整核心资产,将另行处置”等在内的五项核心资产。2022年5月31日,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发布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确定重整投资人的公告》,最终确定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信)为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2022年6月30日,精功集团管理人与中建信签署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协议》。2022年11月10日,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经各表决组表决并通过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计划(草案)》。2022年11月28日,柯桥法院裁定批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程序。根据《重整计划》,中建信将支付重整投资对价为1,184,928,364.61元取得精功集团持有的精工科技13,650.2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9%),该等股份将全部转入中建信之全资子公司中建信浙江公司;精功集团持有精工科技的剩余530.7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7%)将置入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一一浙金·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破产重整服务信托1号(以下简称服务信托1号)。2022年12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建信浙江公司、精功集团分别编制完成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截至2023年2月8日,管理人已收到重整方支付的全部重整资金,其中包括重整方为取得精功集团持有精工科技的13,650.24万股股份(占精工科技总股本的29.99%)而支付的1,184,928,364.61元。2023年 2 月15 日,精功集团持有精工科技530.7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7%)过户至服务信托1号并完成了登记手续。2023年2月16日,精功集团持有的13,650.24万股精工科技股份(占精工科技总股本的29.99%)过户至中建信浙江公司。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建信浙江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方朝阳先生。

  上述事项分别详见刊登于2019年4月13日、2019年5月8日、2019年8月9日、2019年9月7日、2019年9月18日、2019年9月19日、2019年11月8日、2019年11月22日、2020年3月17日、2020年8月22日、2021年7月31日、2021年10月8日、2022年4月13日、2022年4月16日、2022年5月17日、2022年5月26日、2022年6月1日、2022年7月1日、2022年7月5日、2022年10月25日、2022年11月10日、2022年11月12日、2022年11月29日、2023年2月9日、2023年2月17日、2023年2月18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9-017、2019-024、2019-034、2019-044、2019-046、2019-047、2019-061、2019-070、2020-013、2020-049、2021-035、2021-050、2022-019、2022-020、2022-030、2022-032、2022-033、2022-038、2022-039、2022-058、2022-065、2022-067、2022-071、2022-072、2022-073、2023-017、2023-020、2023-022的公司公告。

  2、关于参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事项

  2023年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投资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水平,加快推动公司“碳纤维装备、碳中和(新能源)装备”等核心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同意公司与普通合伙人杭州光速晟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速晟远)签署《杭州光合贰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同意公司利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杭州光合贰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份额,认缴出资比例为9.9780%。2023年3月13日,公司与光速晟远等6位合伙人签署了《合伙协议》。2023年4月7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通知,合伙企业已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核准换发的《营业执照》,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2023年6月,光合贰期基金新增一位有限合伙人杭州萧山国际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由 50,11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60,110 万元人民币。公司认缴金额未发生变化,认缴出资比例由 9.9780%调整至 8.3181%。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按照《合伙协议》的有关约定,缴付合伙企业首期出资款 2,000 万元。

  上述事项详见2023年2月22日、2023年3月15日、2023年4月11日、2023年6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3-025、2023-034、2023-039、2023-069的公司公告。

  3、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事项

  2023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已变更为中建信(浙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统一企业视觉形象,公司根据控股股东的安排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拟对现公司名称由“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精功科技”变更为“精工科技”。2023年3月28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2023年3月29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自2023年3月31日起,公司正式启用新全称“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证券简称“精工科技”,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002006”。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28日、2023年3月30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2023-032、2023-036、2023-037的公司公告。

  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

  2023年4月17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建信浙江公司将持有公司的8,188万股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9.98%,占公司总股本的17.99%)质押给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2023年5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建信浙江公司将持有公司的2,730万股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0%,占公司总股本的6%)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前述质押股份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中建信浙江公司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0,918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9.98%,占公司总股本的23.99%。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19日、2023年5月15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2023-041、2023-057的公司公告。

  5、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时的公司总股本45,51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9,103.20万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实施。2023年5月12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权益分派各项工作。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1日、2023年5月13日、2023年6月14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2023-045、2023-058、2023-071的公司公告。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2023年5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136,548,000股(含本数),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4,997.37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碳纤维及复材装备智能制造建设项目、高性能碳纤维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5月30日,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2023年6月26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2023年7月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2023年7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因财务性投资事项,公司调减募集资金额度5,000万元,并相应调整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等内容,除前述修改之外,原股票发行方案的实质内容无变更。调减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9,997.37万元(含本数)。2023年7月25日,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完成了本次定向增发深交所首轮问询函的回复,披露了《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内容进行了更新,并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了相关文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定向增发事宜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方案为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处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回复阶段。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2023年5月13日、2023年5月31日、2023年6月28日、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21日、2023年7月25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2023-064、2023-068、2023-074、2023-078、2023-079、2023-080、2023-081、2023-082、2023-083的公司公告。

  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事项

  2023年8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25.00元/股(含),回购股份数量上限不超过750万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65%,回购股份数量下限不低于500万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10%。根据本次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12,500万元(含)至18,75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股份后续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回购股份。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2023年8月9日、2023年8月11日、2023年8月19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2023-085、2023-086、2023-087的公司公告。

  董事长: 孙国君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8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于2023年8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国君先生主持,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审议并通讯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3-090的公司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9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于2023年8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军模先生主持,符合法律行政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审议并通讯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3-090的公司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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