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3年7月7日至2024年1月6日内,如再次触发“中旗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本次触发修正条件的次一交易日(2024年1月8日)重新起算,重新起算日期与相关公告更正前相同,未发生变化。本次更正不会导致对投资者的权益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改变投资者预期。
一、更正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披露了《关于中旗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以下简称《提示性公告》),于2023年7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中旗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披露《关于不向下修正中旗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以下简称《不向下修正公告》)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以下简称《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实施完成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工作,并相应调整了转股价格,转股价格由30.27元/股调整为30.17元/股。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关于转股价格计算分别进行统计的要求,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因公司证券部人员工作失误,未按照前述《募集说明书》要求分别进行统计,2023年6月9日属于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当日收盘价格为25.73元/股,按转股价格调整前30.27元/股进行计算,该交易日不满足低于当期转股价格30.27元/股的85%(即25.73元/股)的情形。
除2023年6月9日外,公司《提示性公告》《不向下修正公告》和《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的触及向下修正情形的相关日期区间均满足股票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的要求,因此触及向下修正情形的相关日期区间应相应顺延一天(即2023年6月29日为股票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的第十个交易日,2023年7月6日为股票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的第十五个交易日,2023年7月7日为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首日)。
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旗转债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相关日期区间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修订《提示性公告》《不向下修正公告》和《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触及向下修正情形的相关日期区间,确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不向下修正“中旗转债”转股价格的事项,且自2023年7月7日至2024年1月6日内,如再次触发“中旗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4年1月8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中旗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中旗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现就上述公告中部分内容予以更正,具体如下:
二、更正的具体内容
(一)《提示性公告》
更正前:
一、特别提示:
5、自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28日,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二、关于中旗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28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5.64元/股),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更正后:
一、特别提示:
5、自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29日,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二、关于中旗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29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5.64元/股),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二)《不向下修正公告》
更正前:
特别提示:
1、截至2023年7月5日,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5.64元/股)的情形,已触发“中旗转债”(转债代码:127081)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中旗转债”的转股价格,且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六个月(2023年7月6日至2024年1月5日)内如再次触发“中旗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中旗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3年7月5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5.64元/股)的情形,已触发“中旗转债”(转债代码:127081)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董事会基于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及“中旗转债”尚余续期较长等多重因素,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中旗转债”的转股价格,且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六个月(2023年7月6日至2024年1月5日)内如再次触发“中旗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更正后:
特别提示:
1、截至2023年7月6日,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5.64元/股)的情形,已触发“中旗转债”(转债代码:127081)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中旗转债”的转股价格,且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六个月(2023年7月7日至2024年1月6日)内如再次触发“中旗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中旗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3年7月6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5.64元/股)的情形,已触发“中旗转债”(转债代码:127081)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董事会基于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及“中旗转债”尚余续期较长等多重因素,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中旗转债”的转股价格,且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六个月(2023年7月7日至2024年1月6日)内如再次触发“中旗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三)《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正前: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不向下修正“中旗转债”的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六个月(2023年7月6日至2024年1月5日)内,如再次触发“中旗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4年1月8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中旗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中旗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更正后: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不向下修正“中旗转债”的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六个月(2023年7月7日至2024年1月6日)内,如再次触发“中旗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4年1月8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中旗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中旗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三、本次更正的影响
公司股票2023年7月6日(第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为25.31元/股,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5.64元/股),满足“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5.64元/股)的情形”。公司自2023年7月7日至2024年1月6日内,如再次触发“中旗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本次触发修正条件的次一交易日(2024年1月8日)重新起算,重新起算日期与相关公告更正前相同,未发生变化。本次更正不会导致对投资者的权益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改变投资者预期。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公告文件编制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情况发生。因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表示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6
转债代码:127081 债券简称:中旗转债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2日,以口头通知、电话通知及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在万科金融中心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张利、刘泽荣、胡云林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中旗转债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相关日期区间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修订《关于中旗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关于不向下修正中旗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触及向下修正情形的相关日期区间,确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不向下修正“中旗转债”转股价格的事项,且自2023年7月7日至2024年1月6日内,如再次触发“中旗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4年1月8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中旗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中旗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具体议案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中旗转债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相关日期区间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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