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公司控股股东刘年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控股股东刘年新先生持股数量发生变动,经与股东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沟通后知悉,因刘年新先生与国信证券就股票质押贷款延期事项未达成一致意见,刘年新先生部分质押股票被国信证券实施强制平仓,被动减持数量为711.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减持获得资金全部用于归还其在国信证券的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被动减持情况
(一) 本次被动减持股票情况
(二) 本次被动减持的原因
刘年新先生与国信证券就股票质押贷款延期事项未达成一致意见,但国信证券基于自身风险防控,单方面决定对部分质押股票强制平仓,降低自身风险,以致刘年新先生本次被动减持。
(三) 刘年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股票前后持股情况
二、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一)股票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票累计被质押情况
解除质押后,刘年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远芬女士所持质押股票情况如下:
三、相关说明
1、刘年新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票为被动减持所致,减持获得资金全部用于归还其在国信证券的贷款。
2、刘年新先生所持股票本次被强制平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截止目前,刘年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仍持有公司股票353,127,478股,占公司股票总数的20.10%。
3、刘年新先生股票质押所获资金主要用于资助上市公司,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同时质押的股票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5、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股票变动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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