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浙江方正电机(维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电机”或“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方正电机(德清)有限公司为公司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方正电机(德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清方正”)为母公司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丽水市分行申请的授信1.2亿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为两年。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方正电机(德清)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7月7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洛舍镇砂村区块创业大道南侧(莫干山国家高新区)
法定代表人:牛铭奎
注册资金:50,000,000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动机制造;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部件零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部件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海洋工程关键配套系统开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电力测功电机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销售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德清方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31,932,261.45元,所有者权益46,354,017.32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645,982.68元(以上数据为2022年度报表,经审计。)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年12月20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水阁工业区石牛路73号
法定代表人:牛铭奎
注册资金:498,719,930元
经营范围:加工、制造、销售:新能源汽车用电机及控制器、微电机、缝纫机、家用电器、电动工具;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部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厂房、仓库出租;生产、检测设备的租赁;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转让自有技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合并报表下资产总额为3,808,147,124.5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242,873,841.85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330,642,037.68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23,241,416.88元(以上数据为2022年度报表,经审计。)
经查询,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签署及执行情况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子公司及被担保的母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
五、董事会意见
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的运营资金需求,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次担保审议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累计为人民币172,5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1,242,873,841.85元的138.79%。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为人民币184,500.00万元,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1,242,873,841.85元的148.45%,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七、备查文件
1、《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4日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3-092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方正电机(德清)有限公司
为公司提供资产抵押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电机”或“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方正电机(德清)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资产抵押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方正电机(德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清方正”),拟以位于湖州莫干山高新区砂村区块凤凰路南侧的土地(不动产权证号:浙(2023)德清县不动产权第0011067号),为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申请的一亿元敞口授信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间为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贷款本息全部清偿时为止。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方正电机(德清)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洛舍镇砂村区块创业大道南侧(莫干山国家高新区)
成立时间:2020年7月7日
注册资金:50,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牛铭奎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动机制造;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部件零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部件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海洋工程关键配套系统开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电力测功电机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销售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德清方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31,932,261.45元,所有者权益46,354,017.32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645,982.68元(以上数据为2022年度报表,经审计。)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水阁工业区石牛路73号
成立时间:2001年12月20日
注册资金:498,719,930元
经营范围:加工、制造、销售:新能源汽车用电机及控制器、微电机、缝纫机、家用电器、电动工具;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部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厂房、仓库出租;生产、检测设备的租赁;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转让自有技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合并报表下资产总额为3,808,147,124.5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242,873,841.85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330,642,037.68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23,241,416.88元(以上数据为2022年度报表,经审计。)
四、抵押协议的签署及执行情况
上述抵押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提供抵押的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
五、董事会意见
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的运营资金需求,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次担保审议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累计为人民币172,5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1,242,873,841.85元的138.79%。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为人民币194,500.00万元,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1,242,873,841.85元的156.49%,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七、备查文件
1、《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4日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3-093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湖南中车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方正电机”或“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4月7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湖南中车智行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向中城捷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城捷运”)转让湖南中车智行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车智行”)5%股权,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方正电机将不再持有中车智行的股权。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披露的《关于转让湖南中车智行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2)。
2、关联关系概述
中城捷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中车城市交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此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3年8月3日,公司与中城捷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中城捷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各方经协商一致,就标的股权的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各方共同遵守。
1 股权转让
1.1 转让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受让方转让标的股权,受让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转让方受让标的股权(“股权转让”)。
1.2 受让方在受让上述股权后,即成为标的股权的实际出资人和股东,享有与标的股权对应的在目标公司章程及增资协议等相关文件项下的全部股东权利,履行与受让股权对应的在目标公司章程及相关文件项下的全部义务。
1.3 在本协议签署后,转让方应立即督促目标公司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2 转让价款及支付
2.1 各方同意,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参考目标公司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价值,为人民币【21,546,684.00】元(“转让价款”)。。
2.2 受让方已根据《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约定,于2023年3月23日向转让方支付股权收购预付款2000万元人民币。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且本次股权转让工商登记完成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转让价款【1,546,684】元一次性支付到转让方的银行账户(“交割”):
3 陈述和保证
3.1 转让方特此向受让方做出如下陈述和保证:
(a) 转让方系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且拥有充分的权力和权利订立本协议及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在交割前转让方获得其已经或将要采取的按照本协议所要求的执行和交付行动的必要授权,且其应履行的本协议下的义务均已得到必要授权;
(b ) 转让方签署和递交本协议以及转让标的股权,不会导致转让方对以下任何一项的触犯、违反或不遵守:(1) 转让方之章程;(2) 对转让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协议、保证、承诺或契约的任何规定;或(3) 对转让方或其资产适用的任何法律、法规、条例或法令;
(c) 转让方系标的股权的所有权人,且在本协议生效后至标的股权变更登记至受让方名下之前,标的股权不附带亦不受限于任何抵押、质押、留置、购买期权、查封、扣押或其他限制,亦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
(d)转让方保证,标的公司不存在任何或有负债。本协议项下的或有负债是指:标的公司在交割日前发生的事件、情况、行为、协议、合同等,导致标的公司在交割日后需要承担的所有负债,而该等负债未在标的公司提供给乙方的财务报表中予以披露;或该等负债虽在标的公司财务报表中予以披露,但负债的数额大于标的公司财务报表中列明的数额,其大于部分;
(e) 转让方在本协议签署之前和之后向受让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信息均是真实、准确、无遗漏和无误导的。转让方保证,关于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营运、财务、主体资格、业务、资产(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债务、经营资质、人员、劳动关系、经营场所、案件纠纷、行政处罚、财务报表等方面的资料和信息,转让方已向受让方充分披露,该等披露是真实、完整、准确的,在任何重大方面均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完整地反映了标的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产、债权、债务(含或有负债)和其他义务与责任。不存在转让方未向受让方披露的任何对标的公司及其业务有或可能有不利影响的事实,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运营成果、财务或其他状况、资产(包括无形资产)、债务、经营前景、经营资质、经营方式、商誉或财务状况造成或者可能会造成严重不利影响或损害的事件、变化或影响。
3.2 受让方特此向转让方做出如下陈述和保证:
(a) 受让方系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且拥有充分的权力和权利订立本协议及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b) 受让方签署和递交本协议以及受让标的股权已经获得了其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
(c) 受让方签署和递交本协议以及受让标的股权,不会导致受让方对以下任何一项的触犯、违反或不遵守:(1) 受让方之章程;(2) 对受让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协议、保证、承诺或契约的任何规定;或(3) 对受让方或其资产适用的任何法律、法规、条例或法令。
4 税费承担
4.1 各方同意各自承担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的相应税项和费用。
5 协议变更与解除
5.1 本协议一经签订,除非经各方共同书面同意或本协议另有约定,不得变更或解除。
5.2 各方同意,转让方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陈述、保证与承诺的行为均构成违约行为,受让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受让方遭受的与该违约行为有关的损失,并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而无需为此承担违约责任。
5.3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须经本协议各方签署书面协议,该等书面协议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违约责任
6.1 任何一方应对由于其违反本协议或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承诺或其所做出的陈述和保证不实(合称“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向另一方给予足额赔偿。
6.2 如受让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地向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款的,则每逾期一日,按照到期未付转让价款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算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6.3 转让方应在本次股权转让交易获得方正电机股东大会通过后十个工作日内,督促标的公司向行政审批机关提交本次股权变更资料。若转让方未能按期提交相应资料,则每逾期一日,按照受让方支付的转让价款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算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4、公司与中城捷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4日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3-094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9日以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3日上午10:0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牛铭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方正电机(德清)有限公司为公司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方正电机(德清)有限公司为公司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的公告》(公告号:2023-091)详见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方正电机(德清)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资产抵押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方正电机(德清)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资产抵押的公告》,(公告号:2023-092)详见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湖南中车智行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进展的议案》
《关于转让湖南中车智行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公告号:2023-093)详见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8月21日在丽水市莲都区水阁工业区石牛路 73 号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全文刊载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4日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3-095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9日以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3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监事为:赖羽康先生、姚伟亮先生、叶婷女士。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方正电机(德清)有限公司为公司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方正电机(德清)有限公司为公司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的公告》(公告号:2023-091),公告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方正电机(德清)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资产抵押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方正电机(德清)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资产抵押的公告》(公告号:2023-092),公告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4日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3-096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8月3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者“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会议的届次: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2、会议的召集人: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星期一)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3年8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15日(星期二)。
7、会议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止2023年8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丽水市水阁工业区石牛路73号方正电机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9、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全部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8月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文件。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3年8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30-17:00。
5、登记地点: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水阁工业区石牛路73号;
邮 编:323000;
传 真:0578-227650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96”,投票简称为“方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 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8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本人)承担。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指示: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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