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持有公司股份25,053,81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5162%)的控股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集团”)因融资融券事宜发生违约,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计划自2023年3月23日起,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13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007%)。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截至2023年6月23日,瑞丰集团在上述被动减持计划期间减持6,875,000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9649%。
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瑞丰集团破产管理人于2023年5月22日10时至2023年5月23日10时止在“京东网”(www.jd.com)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总计拍卖公司控股股东瑞丰集团持有的公司17,928,814股无限售流通股票,已经拍卖成交,上述股份尚未过户。本次拍卖后,瑞丰集团可供减持股份总数为7,125,000股。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瑞丰集团股份被动减持数量已达到7,125,000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现将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注:计算交易数量占总股本比例采用的股本为712,519,844股。
截至2023年7月10日,瑞丰集团依据上述预披露公告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为7,1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97%。
2、本次被动减持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注:计算减持前后股份占总股本比例采用的股本为712,519,844股
二、本次被动减持计划期间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其他减持情况
本次被动减持前后瑞丰集团及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数量与中航证券减持股份数量不一致,系在此期间瑞丰集团一致行动人翁武游持有的公司19,200,000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6947%)、林永飞持有的16,000,000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2456%)被司法拍卖并过户成功。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6日、2023年7月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司法拍卖股权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司法拍卖股权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公司收到瑞丰集团一致行动人林永飞先生告知,其与一致行动人何琳、一致行动人翁华银、广州瑞德金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德金晟”)于2023年5月25日分别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何琳将其持有的18,035,902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3%)、翁华银将其持有的25,765,574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62%)、瑞德金晟将其持有的10,048,565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1%)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林永飞先生行使,委托期间为自协议生效起36个月。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2023年7月10日,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5,225,5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646%,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2、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瑞丰集团破产管理人于2023年5月22日10时至2023年5月23日10时止在“京东网”(www.jd.com)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总计拍卖公司控股股东瑞丰集团持有的公司17,928,814股无限售流通股票。拍卖已按期进行,竞买人韩远荣以最高应价竞得拍卖标的,待上述司法拍卖完成过户变更手续,瑞丰集团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定期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摩登 公告编号:2023-073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已受理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集团”)的破产清算申请,指定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担任瑞丰集团管理人。2022年11月17日,瑞丰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智慧破产管理平台及广州微法院网络视频会议召开,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5)。
近日,公司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查询获悉,广州中院已宣告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集团”)破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破产事件基本情况
1、申请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2312493211,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法定代表人:丘斌;
2、申请时间:2022年7月14日;
3、破产申请事由:被申请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偿债能力;
4、受理法院名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5、法院裁定受理时间:2022年9月15日;
二、 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具体情况
广州中院出具了“(2022)粤01破230-1号”《民事裁定书》和《公告》,法院查明:根据管理人实际查清情况,管理人依法查明的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包括银行存款24,001.51元、ST摩登股票25,053,814股、中国铝业股票1,000股以及3家对外投资的股权、1家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无异议债权金额2,260,719,882.11元。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据本法规定清理债务。”现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也无人提出重整、和解申请,管理人申请本院宣告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宣告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三、 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本次法院受理瑞丰集团破产清算申请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若最终破产清算完成,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永飞及一致行动人将持有公司77,296,715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85%。公司第一大股东广州普慧源贸易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71,351,948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01%。
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广州中院《民事裁定书》((2022)粤01破230-1号);
2、广州中院《公告》((2022)粤01破230-1号)。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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