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科技教育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院校: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三届“桃李杯”全国青少年舞蹈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在前期初评推荐和复评的基础上,我部决定组织开展第十三届“桃李杯”全国青少年舞蹈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终评暨现场展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对象
参展对象为入选第十三届“桃李杯”全国青少年舞蹈教
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终评的所有学生节目和教师精品课(附件1)。
二、活动时间
终评暨现场展示活动定于2023年8月8日至16日举行。
三、报到安排
报到时间:2023年8月7日9:00—18:00
报到地点:北京湖北大厦一层大堂(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6号)
领队会及抽签会时间:2023年8月7日 20:00
领队会及抽签会地点:湖北大厦三峡厅
四、参展准备
请入选终评的师生及所参展节目、精品课按照统一要求做好参展准备,因故无法到场参加终评的视为弃权。
(一)学生节目
1.着装要求:
古典舞技术技巧组合:女生着白色或肉粉色裤袜、吊带
体操服,男生着黑色裤袜、紧身上衣(短袖)。
现代舞技术技巧组合:一律着深色平角短裤,浅色(肉
色)紧身短袖。
2.音乐要求:
使用的音乐无版权纠纷。
使用少数民族歌曲、外文歌曲为伴奏音乐及使用少数民
族语言、外文作为旁白的,需提交歌词、旁白的汉语文本及歌词作者简介。
3.创作要求:
创作作品中选材主题、风格属性、民族属性要准确,参
展院校及推荐单位应严把作品意识形态关。
古典舞技术技巧组合展示不得使用道具。
现代舞技术技巧组合需体现现代舞技术特点,突出展示
舞者技术技巧能力的独创性,避免使用其他舞种风格的技术技巧动作。
4.舞台技术要求:
现场展示节目不得使用吊杆、乐池、大型舞美装置及干冰等。
(二)教师精品课
1.在规定时间(15分钟)内,传递出核心教学理念和教学要点;
2.兼顾授课讲解与学生展示,将讲解、示范、展示、提
升、创新等要素有机融合;
3.对于课程中使用少数民族歌曲、外文歌曲为伴奏音乐
及使用少数民族语言、外文作为旁白的,需提交歌词、旁白的汉语文本及歌词作者简介;
4.学生着练习服装,风格性课程中如有需要,可着对
动律、姿态保障其功能性作用的特殊服饰。
五、参展组织
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参展院校的统一组织。每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每共建院校可选派不超过5名本单位或本系统相关工作人员参与现场观摩。
六、活动费用
参展单位及人员的城际往返交通费、展演期间食宿及市内交通费、灯光师费用、化妆师费用等由各单位自理;参展院校应为参展人员购买用于保障活动安全的保险,费用自理。
七、其他事项
(一)请参展院校科学合理安排终评训练计划,尽量避免学生意外受伤或出现其他影响现场展示的情况。
(二)请参展院校于7月20日前通过文化和旅游部官方网站登录“全国青少年艺术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管理系统”确认及补充参展信息,活动证书将以本次确认的参展信息为准。除系统锁定的参展信息外,可调整内容包括:1.对领队信息进行调整;2.对指导教师进行个别调整,但人数不得超限;3.对群舞参展学生进行个别调整,但人数不得改变;4.对精品课授课教师进行个别调整,但主要授课教师不得改变,人数不得超限;5.对参加精品课学生进行个别调整,但人数不得超限;6.海报、剧照、视频小样等宣传资料。此外,还需在系统中补充上传校旗及校徽主视觉。
(三)参展院校报到时需现场提交以下材料:1.参展师生及指导教师身份证复印件;2.参展学生在校证明及精品课教师在职证明;3.“全国青少年艺术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管理系统”中导出的报名表(加盖学校公章);4.安全免责协议原件(附件2);5.作品授权书原件(附件3)。以上资料一式一份,A4纸打印。
(四)请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于7月20日前将参展回执反馈至电子邮箱。
联系方式:
北京舞蹈学院010-68935961,010-68935520
电子邮箱:taolibei@bda.edu.cn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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