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2、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3、转股价格:人民币9.30元/股
4、转股期限:2021年1月18日至2026年7月12日
5、根据公司《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截至2023年7月3日,公司股票已有超五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77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公开发行了9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5,000.00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683号”文同意,公司9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8月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龙大转债”,债券代码“128119.SZ”。
因公司实施完成了3名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龙大转债”的转股价由初始转股价格9.56元/股调整为9.5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12月14日起生效。
2021年4月30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龙大转债”的转股价格由9.57元/股调整为9.3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4月30日起生效。
自前次转股价格调整日2021年4月30日起至2021年8月2日,公司总股本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以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成功发生变化,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龙大转债”的转股价由9.38元/股调整为9.2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8月12日起生效。
自前次转股价格调整日至2022年3月28日,公司总股本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以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而发生变化,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龙大转债”的转股价由9.29元/股调整为9.2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3月31日起生效。
自前次转股价格调整日至2022年8月17日,公司总股本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以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而发生变化,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龙大转债”的转股价由9.28元/股调整为9.3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8月19日起生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龙大转债”自2021年1月1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本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截至2023年7月3日,公司股票已有超五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拟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时召开董事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龙大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2020年7月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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