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6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6月2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楼月根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38,5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杭州星帅尔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2GW高效太阳能光伏组件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6日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23-050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6月18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于2023年6月21日在公司3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利群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38,5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杭州星帅尔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2GW高效太阳能光伏组件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6月26日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23-051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38,5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杭州星帅尔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帅尔光伏”)提供借款,用于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2GW高效太阳能光伏组件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号)核准,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6,29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6,29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37.5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452.46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8138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基本情况
为保障“年产2GW高效太阳能光伏组件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上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星帅尔光伏的实际情况,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38,5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星帅尔光伏提供借款,并对其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本次借款仅限用于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借款利率按照可转债实际利率执行,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
四、本次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五、本次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星帅尔光伏提供借款,是基于“年产2GW高效太阳能光伏组件建设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提供借款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8,5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星帅尔光伏提供借款,并对其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本次借款仅限用于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星帅尔光伏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本次提供借款行为符合实施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6日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23-052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帅尔”)于近日取得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发挥我公司的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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