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商报
又到高考放榜时。尽管相关部门三令五申,但网络上对于“状元”的炒作却从未缺席。不过今年出了一个特例。
近日,三达膜官微发文,祝贺其总经理女儿获得福建省物理类状元,引发舆论热议。赞同者多半从情出发,“710的高分全省扯横幅都不为过”;反对者则试图以理服人,拿出高考状元的“炒作禁令”。
对事件本身而言,重点或许从不是状元的炒作与否,而在于喜报发布的主体和平台。正如一些律师的分析,这种做法不违法、不违规,但也不妥当。
上市公司并不在教育部高考状元“炒作禁令”主体范围中,法律也未禁止上市公司通过公众号对此进行宣传,此为“不违法不违规”。
但就内容和平台的匹配度来说,多少有些不合时宜。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喜报中明晃晃的股票代码,会显得那样不伦不类,以至于引得人们对于三达膜炒作的怀疑,“状元概念股”由此而来。
金榜题名,自古以来便是四大喜事之一。唐代诗人孟郊登科后,写下了“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的千古名句;影视剧《知否》中,盛长柏高中进士,大娘子更是连用“大开喜宴、十里爆竹、施粥撒钱”三词以表喜悦。
三达膜官微的“喜报”,也可以当做一种喜悦的分享,大多数人同样愿意真诚地送上一句恭喜,毕竟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但质疑喜报“公器私用”,却也绝非嫉妒心作祟,或者上纲上线。
如果是高管个人,再怎么宣传都不为过。但以企业官微的名义发“喜报”,就需要具体事情具体分析了。况且公司上市,也意味着企业不再是可以“圈地自萌的小作坊”,一举一动都要受到股东和监管部门的监督,这时候企业官微便自然承担起了信息披露的部分职责。
“状元喜报”虽不属于信息披露,也不属于违规信披,但多少擦了“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模糊边界。喜报归根结底仍是家事、私事,而官微的公众属性则不可避免地印有公事性质,乐呵是乐呵,规矩是规矩,一码归一码。
换句话说,要在合适的地方做合适的事。我们可以对喜报本身报以足够的宽容,但并不意味着带有官方属性的信息发布平台,可以随意模糊公私事务的界限。
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监管基础制度的核心,也是保护投资者的重要手段,是资本市场法治化、市场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喜报本身问题不大,真正值得思考的,是如何防止类似“公私不分”的消息撕开信息披露的口子,冲淡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含金量。
无规矩不成方圆,上市公司官微,也没什么特殊的。
北京商报评论员 杨月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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