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18日以通讯方式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5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际到会7人。会议由董事长周一峰女士主持,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监事与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相关法规,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陈文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表决同意:聘任陈文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本次职务调整后,陈文辛先生将兼任公司的董事会秘书与副总经理,任期截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6月1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附:简历
陈文辛,男,1982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财经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江阴恒阳物流集团董事、财务副总与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总监。现任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金融事业部负责人。
陈文辛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2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陈文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聘任陈文辛先生担任副总经理。本次职务调整后,陈文辛先生将兼任董事会秘书与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陈文辛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管理能力,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相关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与《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聘任陈文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简历
陈文辛,男,1982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财经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江阴恒阳物流集团董事、财务副总与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总监。现任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金融事业部负责人。
陈文辛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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