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分配方案以固定总额的方式分配,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54,02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5元人民币(含税)。
● 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30日。
● 除权除息日:2023年5月31日。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1、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以公司总股本354,02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共17,701,250.00元,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以固定总额的方式分配,并已获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54,02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年度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54,025,000股,本次分红后总股本数量不变。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3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19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3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鮀浦鮀济南路107号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2、咨询联系人:苏煜灿先生
3、咨询电话:0754-82516061
4、传真电话:0754-82526662
七、备查文件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特此公告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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