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徐倩)5月17日晚间,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嘉凯城”)发布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并同时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据悉,深交所在关注函中要求嘉凯城说明,在尚未触发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下,控股股东深圳市华建控股有限公司对其进行业绩补偿的主要考虑、原因及合理性,嘉凯城、华建控股、重组交易对方等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嘉凯城在最新公告中回应,华建控股拟在2023年12月31日前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安排,系其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对上市公司权益的进一步保障,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华建控股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健康,同时对上市公司拥有约19.37亿元债权,可保障业绩补偿的顺利实施,该安排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具有合理性。公司、华建控股、重组交易对方等之间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此外,深交所还要求嘉凯城详细说明业绩补偿项目竣工多年仍未完成销售的原因,以前年度是否采取措施推进相关项目销售,是否存在业绩补偿方规避履行补偿义务进而拖延项目销售的情况。
对此,嘉凯城回应,上海曼荼园项目受限于限购、限贷政策导致的目标客群大幅度减少,高端住宅市场消费降温,多年尚未清盘。近年来,公司积极开拓市场及推动渠道建设,采取了价格促销、优惠让利等措施来促进产品去化。在2022年半年时间内实现销售14套,确认收入5.35亿元。南京嘉业国际城项目住宅产品早年已销售完毕,目前剩余部分为商业物业,因产品体量较大,成交周期相对较长,该项目商业物业寻找意向客户的同时,已进驻的餐饮、娱乐等均在正常运营中,暂未实现销售。
嘉凯城表示,公司与各承诺方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各承诺方未直接或间接干预上市公司经营决策,不存在为规避履行补偿义务进而拖延项目销售的情况。华建控股本次的承诺履行安排,系对承诺的尽责与担当,而非拖延与规避。
嘉凯城也表示,公司将通过给予一定价格优惠等措施促进两项目的产品去化,确保年内实现销售完毕的目标。
同日,嘉凯城发布公告称,截至2023年5月17日,嘉凯城股票收盘价连续10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编辑 武新
校对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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