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方国际”)于2023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31)。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至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石景山区政达路6号院北方国际大厦)。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郝峰。
6、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13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10,652,8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9583%。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77,151,5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6140%。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0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3,501,2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44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1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53,430,0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336%。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10,643,8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3,421,0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2%;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3%;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10,643,8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3,421,0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2%;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3%;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10,643,8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3,421,0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2%;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3%;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10,643,8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3,421,0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2%;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3%;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10,643,8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3,421,0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2%;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3%;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10,643,8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3,421,0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2%;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3%;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07,478,2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801%;反对3,174,2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98%;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0,255,5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0585%;反对3,174,2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409%;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10,643,8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3,421,0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2%;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3%;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刘海涛、何思现场见证并就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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