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或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下同)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日召开的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或控股的子(孙)公司(以下统称“控股子公司”)2023-2024年度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每年的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31,295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用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履约担保、银行承兑汇票等。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30,495万元,预计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8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二、合同主要内容
近日,本公司新签订了以下对外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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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担保额度均在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执行。
三、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提供担保的合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11,706.80万元,占本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5.79%。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其它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事项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港务贸易);
2、本公司与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港务贸易);
3、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港务贸易);
4、本公司与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厦门海衡);
5、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厦门海衡);
6、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的《授信协议之补充协议》(上海海衡);
7、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签署的《补充协议》(香港海衡);
8、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致福建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的《履约保证函》(厦门外代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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