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10层多功能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博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9人,代表股份803,344,82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4.9215%。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787,500,32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3.641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5,844,50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805%。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股东共16人,代表股份15,845,50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805%。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以803,171,763股同意,2,900股反对,170,159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5%,审议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以803,171,763股同意,2,900股反对,170,159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5%,审议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以803,171,763股同意,2,900股反对,170,159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5%,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以803,341,822股同意,2,900股反对,1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2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1,237,408,93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年度。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842,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1%;反对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3%;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5、以803,171,763股同意,2,900股反对,170,159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5%,审议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
6、以798,206,073股同意,5,138,649股反对,1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0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以803,341,822股同意,2,900股反对,1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842,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1%;反对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3%;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8、以803,171,763股同意,2,900股反对,170,159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范围包括公司本部、境内子公司和部分境外子公司,预计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8万元。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672,4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78%;反对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3%;弃权170,1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739%。
9、关联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元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以15,842,501股同意,2,900股反对,1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842,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1%;反对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3%;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10、以798,206,073股同意,5,138,649股反对,1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0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以798,206,073股同意,5,138,649股反对,1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0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以798,206,073股同意,5,138,649股反对,1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0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以798,206,073股同意,5,138,649股反对,1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0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年度述职,《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黄珏姝律师、宾墨缘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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